因修路导致房屋成为危房,危害全家生命安全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20829120104861 来信时间: 2022-08-29 12:01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杜****
内容: 各位县领导: 你们好! 我是村民杜国华(何涛),家住南江县长赤镇红顶村四社。因四川路桥2018年至2021年修木涪路红顶段时对我房屋造成重大损毁,对本人一家五口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路桥直接在本人的自建保坎上修路(图片为证)。家中房屋于2006年建成,屋前有院坝40平米(长10米,宽4米),有一条通向粮站的自建路(长20米,宽4米),我修建房屋院坝及自建路在前,路桥修公路(加宽)在后。路桥修路时占用我院坝30平米,自建路40平米(图片为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修路必须拆迁的房子,省道应不少于15米,路桥并未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本人的院坝及自建路仅为个人使用,只用石头和泥土堆砌,其设计不满足路桥修公路的承载力。路桥在修路时并未充分考虑原私人堡坎及自建路是否符合施工及技术规范要求,直接在自建保坎上修路,在施工时被挖掘机、压路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碾压,已对房屋造成一定损害。通车后又被大型货车等车辆反复碾压,挤压本人房屋,致使房屋变形出现大量裂缝(图片为证)。 其次,是路桥公司修路时的排水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房经过地质勘测,定性为地质推移性滑坡造成。这个结论是权威的、正确的。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不敢否定什么,但对各位领导,各位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而言,这个结论是有前因后果的。第一,路桥公司在修筑木涪路红顶段时天天放闷炮,天天各种大型机械轮番震动,造成地质松动变形。第二,公路排水系统修暗沟时涵管与涵管之间对接无任何贴接,且管口不对齐(图片为证)。按相关工程技术要求,应以混凝土完全包裹接口,但工程并非如此,导致下雨时水大量渗入地下,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修在我自建路上的公路基脚在下雨时有大量水渗出(图片为证)。第三、明沟过小。一遇大雨,水漫过明沟四处乱流(图片为证)。流到我房屋基脚下,使基脚泡在水中,造成了安全隐患。(补充一点,在各级部门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下,在2022年4月,路桥公司对排水系统进行了整改,但令人气愤的是,路桥施工队重蹈覆辙,依然对熊明华的院坝下的暗沟涵管与涵管之间无任何贴接,致下雨时水排入地下,未从暗沟流出,同样有图片和视频为证,这充分说明了路桥工程的敷衍以及对老百姓安全不负责的态度!) 综上所述,我的自建房之所以变成现在的危房,一是公路修在我自建保坎之上,二是公路的排水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三是建成之后各种大型车辆长期碾压压挤我房屋堡坎。对此四川路桥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修路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应全力支持,举双手赞成,但路桥公司不顾老百姓的安危,不顾群众的利益而随心所欲施工,现造成我房屋严重损毁,让老百姓为他们的错误买单,天下也没有这个道理! 本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此类情况,曾有相关人员来现场勘察,但始终没有给予解决方案。近日,粮站房屋已倒塌,又下起暴雨,我家房屋地基继续下沉开裂,我心惊胆颤,无家可归。因此本人再次向上级领导反映,希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中能够体谅老百姓无家可归的辛酸和无奈,希望有关单位能够给予处理,给出解决方案。 申诉人:杜国华 2022年8月29日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江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2-09-06 09:23

答复意见:

杜国华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于8月30日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来信主要内容

杜国华房屋因四川路桥2018年至2021年修木涪路红顶段时对房屋造成重大损毁,对其一家五口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二、回复情况

我局在收到该来信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业主单位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涪木路项目经过巴中市发改局审批立项,项目选址通过省交通运输厅、施工图设计通过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其建设程序合法。

二是关于公路建控区的距离问题,按照《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您的房屋先于公路修建,不适用本条法规,并经查阅项目施工设计图,您的房屋不在涪木路征拆红线范围内。

三是该处地灾已由长赤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282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应急调查,根据应急调查报告显示此处为地质灾害滑坡段,且应急调查报告和多次现场踏勘人员一致意见认为形成地质灾害滑坡原因较为复杂,您家房屋在地质滑坡范围内,房屋受损因地质滑坡所致

四是您所反映涉及的该段涪木路于2017年12月启动施工,并于2018年7月28日建成通车,而您的房屋出现损害是在2019年雨季后出现的

该段建设时,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且设计和施工基本为原路基基础上作路面结构,为保障原路基稳定,增设了部分挡墙且未有占用居民房屋屋基修建的情况

因2019年强降雨灾毁加之该处地下水丰富,为保障道路通行和防治地灾加剧,业主单位于2022年对该段地下水进行深层次处理,考虑建设成本故将原水沟破除增设地下纵向盲沟后恢复水沟

七是涪木路建设项目作为我县重要的交通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已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加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该项目由巴中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项目监理单位、抽样检测单位(均具有资质证书)对项目进行全面监控,截至目前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同时,如您有项目建设中未按程序施工或工程质量隐患问题,欢迎向巴中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投公司举报,我们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八是长赤镇红顶社区发生地质滑坡灾害以来,对社区沿线居民造成较大损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赤镇已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对包括您在内的严重损毁户实施了地灾临时过渡安置,确保生命安全。经了解,该处地质灾害已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手开展治理工作,您受损的房屋也将有长赤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对南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6

答复单位:南江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2-08-29 14:4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已为您整理并呈报相关领导,待领导阅示后,将有相关单位进行办理,望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