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康福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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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21106131756557 来信时间: 2022-11-06 13:17
信件类型: 揭发控告 姓名: 杨****
内容: 在我同贾某争吵时,他提出:“物业公司老板是他儿子”同时也在我们小区的居住,“这小区是他(贾某)兄弟开发的”,房子开发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我作为业主有权知道相关情况,但是,很多情况,作为业主我并不清楚。那么我想问:请问贾先生,你儿子是否缴纳过物业费、停车费呢?我找到的关于该物业公司的中标信息,然而,我们小区至今没有业主委员会?哪里有权利代替全体小区业主及租户来招投标???采购人员是否是小区业主?我不清楚。中标结果没有公示过。这一点,我可以向上级领导提供小区业主联名信以证明。通过我所查询到该物业公司的情况,我有如下问题需要解决,请政府予以帮助 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可知:我们小区居然有业主委员会?而根据我对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认知中,那么我想请物业以及相关方回答我如下问题: 第一、根据天眼查软件查询的信息和工商局备案的信息以及我作为业主在2013年至2022年的认知中,你们物业公司早在2013年就已经在康福苑小区管理物业。你们作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建设单位进行选聘的,怎么选聘的?建设单位(南江县人民医院)在我们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义务告知我,但我不清楚,不知道,根据巴中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等内容。这是2021年发布的。不能管到2013年的事情,我能理解,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规定》也明确前期物业企业必须要告知业主,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公示?在我的了解中,开发商(承包人)不就是你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利益方嘛?并且在建设单位(南江县人民医院)交给你们的查验合格的物业、设施设备和相关附属物时。为什么没有公示?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们物业公司所有流程均为非法行为。 第二、根据我的了解,小区房屋至今好像未曾验收合格。一直没有房屋产权证,你们物业管理公司是怎么进来的?到底谁是利益方?(是医院?社区?还是承包人?还是你们物业公司?) 第三、由天眼查软件查询到的招投标信息,为什么我作为业主从来不知晓? 第四、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备案审查、采购人员等内容,为什么没有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过?告知过小区业主,你们建设单位、物业公司采购程序是否有违法程序发生?相关利益方是谁? 第五、根据采购信息,中标价格30万元,那么这30万元由谁支付?(是由业主还是县医院)采购人员是否有小区业主代表?为什么我们小区业主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没公示? 第六、建设单位为什么在采购时没有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第七、根据我的了解,这么久了,为什么没有完善手续?房屋怎么就验收不了。我们小区是灾后重建安置房屋。以前的业主都是通过补交差额抽签选中A栋各楼层的,至于在2017年新修建的B栋业主们,你们是否在购房时明确前期物业公司及相关内容呢? 第八、根据天眼查查询到的招投标信息,南江县人民医院康福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怎么选举产生的?是否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否召开过业主大会?是否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程序流程合法?为什么这些我们业主应该知道的消息统统不知道? 第九、2020年12月1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巴中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而你们(指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相关利益方)在2021年1月14日发布中标信息。说明你们清楚的知道有关法规,但为什么没有解决,根据我的主观推断,你们是为了避免程序、法律问题,然而,你们并不懂法、程序也并不合法,先有业主委员会再有业主大会嘛? 第十、小区-4楼下空地为什么有一堆的建筑砂料,为什么一直没有清理掉?已经存放了4、5年之久。我们所谓小区的物业是干什么吃的?那个地方是谁堆放的建筑材料?为什么没有清理走?告知过业主了吗?占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吗?那么收益跑那个人的腰包去了? 不把上述这些问题和疑问给我们全体业主一个交代,我是不会放弃维护自身权利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2-11-14 17: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康福苑小区物业有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一是因该项目由县医院和四川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开发建设,经联系县人民医院,小区产权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办理,目前已办理了AB栋产权大证。现处于项目审计阶段,其不动产分户将在项目审计结束后,按程序进行办理。二是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均要报县规委会对其论证审批后方能建设,并在施工外墙处公示五牌一图。项目完工后,其相关资料存于县人民医院。如有疑问可咨询县人民医院。

    二、关于小区物业收费及公示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合同履行情况,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02210月,我局已要求小区物业(南江县四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对物业服务内容、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以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公示。目前,该企业已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关于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以及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康福苑小区住房共计320套,现已入住130套,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由于建设单位和业主未向街道办和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集州街道办事处和大堂坝社区将及时指导康福苑小区按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建议,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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