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关于《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 2024-06-05 00:00 ]至[ 2024-06-30 00:0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状态: 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83号)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的规定,结合南江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起草了《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在线提交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二、意见征求途径

1.邮寄地址:四川省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东路9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邮编:636600,联系人:秦入川,联系电话:8266223)。请在信封上注明“南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646809303@qq.com;

3.网站留言:在页面方框中填写意见、建议并提交;

4.联系电话:0827-8266223(工作日)。


附件: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83号)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的规定,结合南江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经组织有关单位调查测算,对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等级范围

(一)城区一级土地

1.光雾山大道:北至光雾山大道城庙路段三元公寓(含),南至麓府城南一号(含)。

2.大堂坝周边:南门街,城北路北至老建行(含),粮影巷北至西门沟综合市场(含),大瑭巷、康复巷北至县医院。

3.红四门市场

4. 上下河街及周边街巷:北至老年活动中心(含),南至几水华庭(含 ),东至南江河,西至光雾山大道。

5.红塔新区

6. 朝阳新区:东至南江河、西至朝阳路官桂天下(含)。

(二)城区二级土地

1.光雾山大道城庙段:东至龙渠大桥,西至中公首座(含)

2. 光雾山大道林中段:北至麓府(含),南至南江会客厅(含)

3. 文星路:南门大桥至南江县委党校(含 )。

4. 南磷路:南门大桥至江山阅(含)。

5.滨河路东路:滨江公寓(含)至断渠大桥。

6.亿联家居电商城。

(三)城区三级土地

1.城北路:老建行以上至太子洞粮库(含)。

2.朝阳路:官桂天下以西至杨家河社区(含)。

(四)城区四级土地

南江县城规划范围内未列举的土地

二、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南江县城区、建制镇、工矿区、依法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南江县城区划分为4级:一级土地12元/平方米,二级土地9元/平方米,三级土地6元/平方米,四级土地3元/平方米。南江县光雾山镇、公山镇、长赤镇、正直镇土地3元/平方米,其他建制镇土地2元/平方米。工业园区土地4元/平方米。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以最终政府发文确定时间为准),原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同时废止。

四、征收办法

按照《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期限分别为当年的5月20日之前和11月20日之前。有关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和政策解读由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南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

 

土地等级

税额标准

土地范围

城区一级土地

12/m2

1.光雾山大道:北至光雾山大道城庙路段三元公寓(含),南至麓府城南一号(含)。

2.大堂坝周边:南门街,城北路北至老建行(含),粮影巷北至西门沟综合市场(含),大瑭巷、康复巷北至县医院。

3.红四门市场

4. 上下河街及周边街巷:北至老年活动中心(含),南至几水华庭(含 ),东至南江河,西至光雾山大道。

5.红塔新区

6. 朝阳新区:东至南江河、西至朝阳路官桂天下(含)

城区二级土地

9/m2

1.光雾山大道城庙段:东至龙渠大桥,西至中公首座(含)

2. 光雾山大道林中段:北至麓府(含),南至南江会客厅(含)

3. 文星路:南门大桥至南江县委党校(含 )。

4. 南磷路:南门大桥至龙城国际(含)。

5.滨河路东路:滨江公寓(含)至断渠大桥。

6.亿联家居电商城。

城区三级土地

6/m2

1.城北路:老建行以上至太子洞粮库(含)。

2.朝阳路:官桂天下以西至杨家河社区(含)。

城区四级土地

4/m2

城区一至三级土地范围内未列明的土地

工业园区

4/m2

东榆工业园

重点镇

3/m2

公山镇、长赤镇、正直镇、沙河镇。

其他

2/m2

除重点建制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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