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春节期间在光雾山广场规划增设摆摊经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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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50116150543710 | 来信时间: | 2025-01-16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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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意见建议 | 姓名: | 刘**** |
内容: | 尊敬的韩县长您好: 我是本县一外出务工人员,在2023年以前的春节,南江县光雾山广场年味十足,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大人小孩都沉浸在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里,但是2024年春节突然禁止在光雾山广场摆摊经营,导致春节冷冷清清,没有年味,建议2025年春节县政府能否考虑在光雾山广场增设摆摊经营地点,让年味回归南江县城,为低收入群体增加一份收入来源。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2025-01-20 15: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和实地评估,朝阳广场作为居民主要的休闲活动场所,尤其在春节期间,大量群众在朝阳广场上休闲游玩,老人和小孩经常在广场上散步或开展各类活动,出于安全考虑,故不宜在朝阳广场上设置摊点。考虑到春节期间市民购销各类物品的需要,我局将仿古街口小广场、红叶广场等地点临时开放,允许从事经营性活动,市民朋友若有需要可在开放区域规范摆摊。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827-8269373,希望您继续对南江综合执法工作支持和监督。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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