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江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符大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姜壮贤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明芳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绍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陈和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 琳 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炳龙 县就业局局长
尹 强 县国土资源总规划师
吴海滨 县农业局副局长
孙浩然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忠军 县国税局副局长
王亚非 县地税局副局长
刘 海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徐大春 县旅游局副局长
李 盛 县招商局副局长
柳 锐 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在县回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和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炳龙同志兼任。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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