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金融服务工业发展十条措施
10条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
·保持工业贷款合理增长
·加大主导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持续做好工业企业金融服务
·优化金融服务模式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
·强化保险保障支持
·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积极向制造业企业让利
·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升“敢贷”“愿贷”积极性
·加强监管引领,落实考核评价机制
为积极助推“工业兴市、制造强市”战略实施,促进工业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强化工业领域金融服务,推动我市工业经济突破发展,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监管分局印发《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金融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工业兴市、制造强市”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靠前发力、主动作为,大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努力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突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保持工业贷款合理增长。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增加工业领域信贷资源配置,鼓励单列信贷计划,提高工业贷款比重,确保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加大主导产业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聚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全力满足工业主体壮大的金融需求。持续做好工业企业金融服务。全面对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持续加大工业领域龙头企业、标志性品牌、招商引资企业对接力度,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造,进一步加强“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企业培育支持。
优化服务方面,优化金融服务模式。结合自身优势和差异化定位,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持续创新符合工业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专属产品与服务。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探索基于未来现金流的信用贷款业务,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增强绿色金融产品在工业领域的运用。强化保险保障支持。提高产品和业务针对性,进一步畅通线上服务渠道,降低投保成本,优化承保条件和理赔服务;鼓励深化银保合作,并开发推广履约保证保险、关键研发设备财产险、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专利险等特色产品。
提升服务质效方面,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积极向制造业企业让利。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适当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信贷风险管理,细化产能过剩行业信贷管理要求,严格规范融资各环节收费和管理。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升“敢贷”“愿贷”积极性。将工业信贷投放纳入内部考核,适当增加制造业信贷投放考核权重,引导信贷资源向工业领域特别是制造业倾斜,建立健全制造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加强监管引领,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分局将定期监测工业贷款投放和制造业贷款增长情况,并纳入对各机构的年度综合考评。同时,适时调研走访工业企业,对接了解金融需求和金融支持情况,视情况进行监管通报。(王雪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