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习俗
一、婚礼
民国初年,南江城乡普遍沿袭封建婚礼。一般程序是经媒约介绍后,即有请庚、落拜、报期、迎亲、周堂、拜客等具体礼则。民国后期,在城市中开始出现“文明结婚”,婚礼仪式较为简化。在农村仍以封建礼居多,特别是封建地主阶级崇尚封建婚礼,繁文缛节,不吝资财,张扬声势、炫耀门第,贫家小户,略“从‘礼’边而过”,微有表示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倡喜事新办,崇尚简朴。70年代后期,许多地方提倡旅游结婚,集体举行婚礼,更使婚礼礼貌文明。但是在80年代中,城乡少数青年男女,结婚竟比奢侈豪华,家具要制几十件,衣服要缝几十套,宴客要办几十席,喜事一过,债台高筑,全家悔恨,亲友耻之。
二、丧葬丧葬礼仪
南江人历来奉行的是封建礼教。老父老母死后,子孙必须举哀(对死者痛哭)、戴孝(头包白帕)、报丧(男的给房族至亲报死询)、入殓(给死者穿衣服入棺材)、安葬。富裕人家还有许多数不清的小节,较普遍是要延请佛道僧众念经拜忏,“超度亡灵”、请受制儒师点主设祭,还举行什么“对灵三献”、“出堂三献”的祭祀。对死者的葬地,事先要请堪舆(俗称“地仙”)择地选沙,观察来龙去脉。直到死者安葬,才算葬礼告一段落,但子孙还需守孝三年,三年除守孝三年,三年除服以后,葬礼才算完全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丧事从简,人死后,开个追悼会,寄托哀思即可。从50年代起,在县城机关、学校、厂矿中实行较易,但在城乡居民中旧习难移。较为普遍的是殡葬全为木棺土葬,耗材占地,不可数计。1977年,省召开的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后,县城火化尸体才由1978年的5具,增加到1983年的22具,还专设了“南江县殡管所”负责这项工作。
三、寿庆
南江居民寿庆礼俗不很隆重,习惯要求年满花甲(60)岁后才可举行寿庆,而且寿庆的多是富豪人家。寿庆一般是三年、五年一庆,“起一”大庆,大庆之时,大宴宾客,张灯结彩,至亲好友,送“寿幛”、“寿匾”。祝寿时,寿匾高挂中堂,子孙拜祝老人。中等生活水平的人家,祝寿只是亲戚朋友团聚欢笑一次而已,酒宴简单,不尚馈赠。贫穷人家的生日,合家宴聚欢乐,以示庆祝之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祝寿从俭,视为亲戚邻朋团聚的机会,大家笑语欢歌一起,表示对年长者的祝贺。也有少数人借寿庆大宴宾客,虚张门面的。但很多都是从新从俭,使老年人感到心中有一种高兴而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