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决定,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及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经本人自愿申请,乡镇、部门审核、民政局审批,现决定发放2024年1月9442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816980元(其中1级残疾2054人225940元,2级残疾人7388人591040元)。此资金将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请各乡镇尽快通知补贴对象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资金。
附件:2024年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lsx (1).xlsx
南江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