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1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
根据《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巴市残〔2023〕5号)要求,经本人自愿申请,乡镇、部门审核、民政局审批,现决定发放2024年1月522名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6100元。此资金将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请各乡镇(街道)尽快通知补贴对象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资金。
附件:2024年1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 (1).xlsx
南江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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