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2个
为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2个,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2017年以来,我市对巴城大佛寺等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定,并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时对南江县、通江县和恩阳区等15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目前全市共划定26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个、县级6个、乡镇级254个)。
“为进一步拓展巴中生态空间,我们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正全力配合市人大对《巴中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已于6月16日通过了市人大的审议。”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同时,我市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新建取水工程2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13套、截污管网19公里。在一级保护区建隔离设施1万多米,搬迁居民117户,依法拆除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无关构(建)筑物3万多平方米,完成排污口、工业企业和10余家畜禽养殖的污染整治,退耕农作物面积370多亩。
在此基础上,通过更新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网、植物隔离带、防撞墙及标识标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对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水源地安装29个在线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积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排查突出环境问题56个。
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达标率连续两年达100%,全市无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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