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6 09:57

各室、所、大队,中心:

为全面深入整治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南江县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县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交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难点堵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得到彻底有效整治,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和集中排查梳理,有效厘清公安交管队伍执法突出问题的底数和性质,全面开展精准治理、靶向治理,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厚植“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纠正执法偏差,提高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提升交管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炯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江山  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源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谭开湘  局从严办副主任

唐  毅  情指中心主任

张  瑶  政治处教导员

周俊良  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胡  春  督察大队大队长

潘  成  法制大队大队长

徐世奇  交管大队教导员

徐康芫  网安大队大队长

张清泉  执法协作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管大队,由交管大队教导员徐世奇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大队民警刘亚州为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车管业务整治组、事故处理业务整治组、秩序业务整治组、线索调查处置组、督导检查组、新闻宣传组等7个工作组,具体承担综合协调、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监督指导、违法违纪问题处置、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协调调度、督促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制度建设、综合材料起草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责任人:徐世奇,责任单位:情指中心、法制大队、交管大队)

(二)车管业务整治组。负责车驾管业务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执法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责任人:徐世奇,责任单位:交管大队车管所)

(三)事故处理业务整治组。负责事故处理业务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执法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责任人:龚洁,责任单位:交管大队特勤中队、各勤务中队)

(四)秩序业务整治组。负责秩序业务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执法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责任人:李智勇,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各勤务中队)

(五)线索调查处置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收集、核查和督促整改,以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置等工作。(责任人:谭开湘、周俊良,责任单位:局从严办、机关纪委、法制大队、交管大队)

(六)督导检查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责任人:胡春、徐世奇,责任单位:局从严办、督察大队、机关纪委、交管大队)

(七)新闻宣传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对外报道进行统筹指导,对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舆情及时监测并指导处置。(责任人:张瑶,责任单位:政治处、情指中心)

四、整治重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公、执法不明、同案不同罚,降格处罚,受立案不及时、办理不及时、处罚不及时、执行不及时。辅警单独执法、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酒检仪,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不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和市局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发《南江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全面动员部署。相关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方案,并对照整治内容,迅速开展工作安排,明晰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措施、成果形式、检验标准和完成时限,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完成时限4月19日前)

(二)查纠整改阶段

1.收集线索环节。县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分别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综合运用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畅通民意诉求,收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利用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要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梳理形成《南江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台账》(以下简称《问题台帐》)。(牵头单位:督导检查组,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车管业务整治组、事故业务整治组、秩序业务整治组,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2.自查自纠环节。相关警种部门要对照五个重点整治内容,对交管大队2022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逐案开展自查,对道路执勤执法、窗口业务办理、交通事故处理等重点执法方面进行排查清理,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性地查找出本地执法突出问题。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要明确问题线索类型,问题表现形式,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和检验标准,以及责任分工和责任领导,并规范填写《问题台帐》。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排查出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政治教育、理念教育、警示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强化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多措并举推进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靠前、主动作为,强化对车驾管、事故、秩序等重点业务监管,切实发挥好日常监督作用,有效解决“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车管业务整治组、事故处理业务整治组、秩序业务整治组,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3.督导整改环节。要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实地督察督导,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成效。对照各单位《问题台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督导检查组,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车管业务整治组、事故处理业务整治组、秩序业务整治组,线索调查处置组,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4.总结上报环节。专项整治各工作组、相关警种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梳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报送详细整改台账;追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总结报告于10月5日前报送至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新闻宣传组,完成时限10月10日前)

(三)全面提升阶段

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针对性开展建章立制,推动建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提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制度刚性,深化法治督察工作实践,探索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推动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工作组,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工作措施

坚持深耕善治、抓源治本,通过对七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坚持长抓实抓原则,教育引导全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从源头上筑牢依法行政、法治为民理念。

(一)道路执勤执法方面

1.转变考核评价观念,发挥好事故预防综合通报制度作用,严禁下达罚款任务指标,坚决纠正盲目追求执法量的错误思想观念,完成从注重执法数量向执法质量的转变,确保执法效果。(牵头单位:县局目标绩效办,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各勤务中队、各派出所)

2.规范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全面推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监控设备管理模块深度应用,完善监控设备审批、管理、预警、熔断机制,新设监控设备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切实解决监控设备、补光装置、配套交通信号设置不规范、证据图片不规范、系统备案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切实减少对疏堵保畅、防事故保安全作用不大的非现场执法。(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3.规范设置限速标志,进一步规范测速取证设备以及相关限速标志、测速取证提示标志等交通信号的设置、使用、管理,坚持动态排查、先行停用、迅速整改,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4.要求执法民辅警依照《四川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执勤记录仪使用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执法记录仪,每月开展工作检查,强化对执勤执法过程溯源式监管。(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各勤务中队、各派出所)

5.规范货车执法流程,严格按照《货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工作指引(试行)》查处货车违法行为,同步采集上传违法证据图片和相匹配的执法记录仪现场执法视频。货车驾驶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或投诉,无记录仪录音录像或其他证据佐证的,视为举报属实。(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6.规范车辆违停查处流程,要高度关注群众、媒体等反映一线执勤执法方面的热点,确保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形象。(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各勤务中队、各派出所)

7.强化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推动健全源头装载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装载治超、治超站称重及卸载等有关要求,避免只罚不管。(交管大队负责)

(二)窗口业务办理方面

8.严查内外勾结谋利问题,积极协调治安、刑侦、网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巡逻管控,强化非法中介证据固定收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

9.建立健全重点车辆查验异常预警、重点车辆查验复核、登记查验“三公开”、异常检测业务核查、重点检测结果抽查、检验机构系统联网、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业务监管等机制和制度。(牵头单位:交管大队车管所,责任单位:交管大队集州中队、红塔中队、沙河中队)

10.严格规范驾驶人考试组织,强化考试业务监管,规范社会考场使用管理。(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车管所)

11.健全现场受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当事人身份确认以及考勤制度,规范网上学习教育管理,严格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车管所)

12.坚决整改放管服改革不落实、乱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改革措施落实督查、窗口单位音视频监管机制。严查违规办理车驾管牌证问题,建立健全重点业务预警核查、窗口业务授权监管、临时号牌管理等制度。(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车管所)

13.全面排查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建立重点业务审核制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国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执法监督二期应用。(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三)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14.定期统计汇总案件办理进度情况,对已经超期的,列出清单台账,定期通报督促,对即将超期的或警情录入不规范,及时提醒提示。(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特勤中队)

15.推动交通事故“类案同判”,推行事故责任认定案例指导,强化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复核监督。(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特勤中队)

16.强化事故处理执法办案系统应用,规范案件办理,运用事故业务规范办理监督评价模块,监管案件办理,及时预警处置违规办案行为。(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特勤中队)

(四)信息安全方面

17.强化对民辅警信息查询行为的监督审计、预警通报和有效阻断,抓实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民辅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生。(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警保室、网安大队、交管大队)

18.健全并严格执行交管信息系统外挂软件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外挂软件安全检测、接口授权、上线应用、下线停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消除接口违规使用带来的数据泄露风险。(牵头单位:网安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19.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隐患整改工作,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网安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五)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方面

20.同步督查“八个一律”“八个必须”落实情况,发生民辅警执勤执法伤亡事件的,要严格复盘倒查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法制大队)

21.认真贯彻落实《查处酒驾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迅速组织民辅警开展全员学习和实战培训。(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22.高度重视单位办公场所、交管业务大厅、执法办案区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发生民辅警和办事群众伤亡案事件。(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六)加强民辅警管理方面

23.提升辅警辅助执勤执法能力。扎实开展专题培训强基行动,严把民辅警招录关,加强民辅警队伍教育培训,针对辅警队伍特点、岗位性质、工作内容研制匹配度更高的培训教材,分批培训全体辅警,定期通报辅警教育培训及考试测评情况。(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24.严格日常监管。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建立岗位轮换机制,定期对执勤管理和服务群众等重点岗位辅警进行轮换,避免滋生腐败问题。(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25.严格工作纪律,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记录仪使用管理,督促辅警依法佩戴使用记录仪,做到执勤过程全程可查,进一步压缩违纪违法空间。(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26.严肃执纪问责。对其他业务部门发现并移送的辅警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对相关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民警辅警责任捆绑,对于辅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在严肃追究辅警责任的同时,依纪依法追究带班、管理等责任民警以及所在单位领导责任。(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27.关心关爱辅警。扎实开展暖警爱警关爱行动,加强辅警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辅警措施,尽力帮助辅警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提高辅警待遇,提升辅警队伍的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七)教育培训方面

28.强化政治教育。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铸魂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交管大队)

29.强化理念教育。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深刻认识到交警执法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以及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每一起执法中,让群众切身感受执法温度和人性关怀。(牵头单位:政治处,责任单位:法制大队、交管大队)

30.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扎实开展以案促改镜鉴行动、通过播放专题警示片、下发警示材料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确保警钟长鸣、警醒常在,教育全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七、工作要求

(一)置顶政治站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的第一次全国行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专班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从统筹推进、协调联动、查摆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各相关警种,特别是交管大队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拧紧拧牢督导链条,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持续靶向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各工作组要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肃责任追究。4月至10月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执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督促限时整改以及追责问责。县局要认真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及时跟进了解掌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后续处理情况。

(四)注重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各类网络传播平台优势,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具体举措,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新作为、新气象。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认真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等情况,报送信息的材料针对性要强,质量要高,要及时。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掌握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做好收集汇总工作、定期报送。联系人:刘亚州,联系电话:1388168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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