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4-10-10 09:53 来源: 本部门


南江县公安局(简称县公安局)为南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一)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

(十二)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南江县公安局

  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炯

办公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红叶街110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69018
  
领导简介

李炯,男,汉族,生于19772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防邪、禁毒、信访稳定、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宗局、侨台办等单位。联系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等单位。

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王召林,男,汉族,生于19778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协助局长负责全局日常工作和思想政治、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公安改革、督考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信访、依法治县、执法监督、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信息大队)、政治处、机关党委(含工青妇)、法制监督大队。

 

 

贾和平,男,汉族,生于19756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公安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助政委负责全局思想政治、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长赤派出所、正直派出所、侯家派出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江山,男,汉族,生于197810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长。

主持驻局纪检组工作;负责行政效能、12345及举报投诉、内部审计、机关秩序等工作,分管警务督察大队;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唐铭,男,汉族,生于19776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应急管理、综治、维稳处突、基础管控、抢险救灾、防汛抗旱、河湖长制(长江禁渔)、扫黄打非、社会面传染病防治(创卫包保)、未成年人保护、营商环境、国防动员、双拥等工作;分管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行政审批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党政中心保卫科、集州派出所、公山派出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陈丹,男,汉族,生于198510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保卫、监所管理等工作;分管政保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沙河派出所、下两派出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刘源,男,汉族,生于19758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全局的乡村振兴、安全监管(道安办)、文明城市创建、老干部和关工委等工作;协助政委负责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交通管理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大队、局工会、局团委、局妇委会、桥亭派出所、赶场派出所、大河派出所、杨派出所、坪河派出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通,男,汉族,生于19763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副局长。

负责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环保、食药环、林长制、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办)、文物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森警(食药环知)大队;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机构设置

南江县公安局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13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监管机构、12个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1.政治处;2.警务督察大队;3.警务保障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1.指挥中心;2.法制监督大队;3.政治安全保卫大队;4.刑事侦查大队;5.禁毒大队;6.交通管理大队;7.治安管理大队;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9.出入境管理大队;10.巡特警大队;11.情报信息大队;12.网络安全管理大队;13.森林警察大队。

(三)监管机构:1.看守所;2.行政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全县共设立集州、公山、沙河、侯家、长赤、正直、下两、大河、赶场、桥亭、杨坝、坪河等12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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