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03 15:29 来源: 本部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南江县公安局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宗教、民族事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范围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一)管理户政、出入境等有关事务;(十二)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乡()和农村、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十五)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的情报信息,维护稳定;(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十七)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南江县公安局拟升级执法办案中心,采购一批执法办案设备,主要包含办案中心安检、同步录音录像、安全防护、信息采集、数据对接设备以及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任务。同年,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2020年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就案管室建设,提出加强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衔接机制。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室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公法〔202218号),各市州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室分别于2022年底前和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装备全部按要求配备齐全并投入使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根据《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案》(财行〔2015491)文件和公安公用经费保障相关政策规定,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办案经费、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按责任负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属于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应分级负担。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政法经费分类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由县财政给与一次性补助支持50万元,剩余资金在县公安局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南江县公安局拟采购一批执法办案设备,主要包含办案中心安检、同步录音录像、安全防护、信息采集、数据对接设备以及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采购内容分别是出入区登记类8样设备,信息采集类5样设备;办案区人脸定位系统4样设备;审讯指挥室设备5样设备及其他辅材。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文件和公安法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必须于6月底全面完成升级建设并达到验收标准,省公安厅已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本项目的分析评价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向县人民政府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36万元,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县财政给与一次性补助支持50万元,剩余资金在县公安局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级财政保障50万元,剩余所需资金在县公安局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

2.资金到位。本级财政拨付给县公安局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于2023年度全部到位,按采购申报程序,调剂采购资金,按计划实施采购。本级财政保障资金50万元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不存在拖欠企业欠款问题。

3.资金使用。202436日,县局相关单位对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初步验收,验收结论为设备数量与招标文件一致,手持金属探测仪、物品寄存柜、温湿度显示器(一个)、执法办案管理平台等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参数需警保室核对确认。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根据初步验收结论及企业清欠工作,于2024315日支付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50万元,尾款待省公安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南江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由县局法制大队提出申请,经需求论证,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批复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2023621日,确认6家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于截止时间前共有3家供应商完成上传系统电子化相应文件。通过和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二轮报价后,最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以116.5万元中标,双方于202381日签订采购合同。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项目实施进度100%完成,相关设备数量与合同一致。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2436日,县局相关单位对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初步验收,验收结论为设备数量与招标文件一致,手持金属探测仪、物品寄存柜、温湿度显示器(一个)、执法办案管理平台等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参数需警保室核对确认。上述问题完善后,待省公安厅验收作出最终验收结论。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对照预定进度计划,项目实际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为各办案单位提供规范执法办案场所,保障办案人员,涉案人员相关权益及安全,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从经济效益来说办案中心为本单位惩治违法犯罪提供重要场所,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发挥重要作用;从社会效益来说,提供规范化的执法办案场所,有效保障了涉案人员的相关权益,也保护了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从可持续效益来说,在今后多年里为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提供规范化的执法办案场所,力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五、评价结论

南江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后,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必须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要求与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执法场所监督管理子系统实现对接。为保证执法办案活动更加安全、高效、规范提供了场地支撑。本项目申报有文,预算有源,目标明确,实施严谨、进度高效,验收高标,结算及时,项目整体顺利完成,该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6分,属于优秀等次。在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不存在其他问题

(二)暂无相关建议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部分目标设置不够量化,不够具体化的问题,本单位在之后绩效目标申报的时,根据本单位工作特殊性及职能职责,对相应项目均科学合理地设置个性化、可量化指标,达到同级财政审核标准,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申报及下达。

   

                                  南江县公安局

202463

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绩效指标体系.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