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看守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04 16:41 来源: 本部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南江县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依法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在押人员坦、检线索的收集、传递和查证反馈工作。

看守所的任务是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警戒看守,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处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2.根据县委、县政府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看守所项目资金纳入常年预算。

3.我所制定了《看守所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看守所经费补助(含在押人员生活补助)98.06万元。

南江县看守所2023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总收入98.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4.看守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财经规章制度管理财政资金,始终坚持合理开支、勤俭节约的原则。重点保障在押人员权利,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项目预算98.06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管理教育以及看守所日常运转等支出。

2.根据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看守所台账规范;及时完成支付,提高完成率;保障所内设施设备98%以上的完备率;保障看守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其遵纪守法;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保障在押人员权利与义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看守所项目资金年初总预算132.71万元,截至评价时点已申报使用98.06万元,占比73.89%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看守所资金来源不涉及中央、省、市(州)、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2023年度看守所项目资金年初总预算132.71万元,根据国库支付中心统筹安排,已申报使用98.06万元,占比73.89%

3.资金使用按进度进行申报,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监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南江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了《看守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均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项目实际支出与经费预算不存在差异;相关指标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契合程度较高;项目达到了相应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以及满意度指标实现程度高。项目支出情况已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前暂未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把关,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自查,目标完成、实施效果和成本控制与绩效目标与年初绩效目标相符。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五、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看守所2023年度项目资金年初总预算132.71万元,用于看守所经费补助(含在押人员生活补助),截止今日已申报使用98.06万元,占比73.89%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看守所台账规范;保障看守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在押人员管理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其遵纪守法;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保障在押人员权利与义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按期完成,应说明原因。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看守所台账规范;及时完成支付,提高完成率;在押人员生活卫生设施设备完备率100%,保障所内设施设备98%以上的完备率;保障看守所设施设

备正常运行,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其遵纪守法;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保障在押人员权利与义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评价结论

(一)我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32.71万元。全部用于看守所经费补助(含在押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自查,目标完成、实施效果和成本控制、绩效目标与年初绩效目标相符。

(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项目实际支出与经费预算不存在差异;相关指标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契合程度较高;项目达到了相应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以及满意度指标实现程度较高。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八、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南江县看守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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