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05-19 16:19 来源: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之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规定,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治欠保支、农民工欠薪根治等社会治理过程取得重大突破,我局申报了该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与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需求相吻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公正及时解决全县企业劳动用工、南江籍民工维权、欠薪治理等社会治理方案的案件和投诉,保护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办理劳动监察案件、农民工维权案件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法律顾问咨询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政策宣传费、信访维稳、邮电费、专用服装购置等相关费用。

(3)制度制定情况。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编制了《收支业务流程图及其说明》,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资金支持方式。纳入财政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项目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近三年案件办理情况及经费支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工作提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不浪费资金的原则,打紧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加强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置相关设备装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进一步得到加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指南,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项目效益。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集体劳动合同签订进一步提高,法律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法治意识、劳动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财政预算相关要求,年初预算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4.30万元,年初预算批复为3万元(南财预〔2022〕1号),因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办公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制服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预算23.4万元,调整预算审批程序为县人社局申请-县政府领导批示-县财政局提出建议意见-县政府批复,审批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申请、使用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经我局申报、财政审核、县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下达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3万元,预算级次为县级,中央、省、市未投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办公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制服采购,按资金申报审批程序调整预算23.4万元,项目预算总金额26.4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6.4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该项目共支出26.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其中办公费14.95万元、印刷费4.28万元、差旅费1.3万元、被装购置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6万元。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所有经费先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及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依据进行程序审批,应该由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采用公务卡结算,应直接支付到个人,全部支付个人银行账户,应支付给供应商的,直接通过大平台支付给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实现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且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内控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属于业务工作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实施流程按照收支业务流程进行办理,事项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资金申请--分管业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资金支付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办公室审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复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五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以及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结束决算等实施信息全过程公开,资金使用透明度高,各项轨迹资料齐全,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费用支出未超出资金使用范围。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立项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提出,按照财政部门资金总额控制,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初审。

2.项目资金申报。由办公室财务按照该项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专项资金预安排情况,统筹编制资金预算,经局党委会审定后报财政部门。

3.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结果审查、档案规范管理等过程由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实行监督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年度考评。

4.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由局机关纪委负责。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财务共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完成支付及档案资料。

通过以上监管流程,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监管有序,程序合法,公开、公平、透明,案件当事人双方无投诉无举报。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强化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配备人社专员主动服务,稳定工作岗位。全年通过监察协调处理各类劳动违法案件、信访案件6起,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件,办理各类劳动保障信访举报案件179件,受理劳动仲裁案件46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理累计1170条。开展农民工维权讨薪联席会议8次,接待来访125人,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次,涉及企业30余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00余份,补缴社保20余万元;对14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个,社会项目9个,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劳动监察案件案卷管理。按照案件办理相关规定,归档整理了全部劳动监察档案并接受了省、市劳动监察业务主管部门的验收,通过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信息维护。将所有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录入省政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农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年度内对案件办理在有效期内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通过案件办理,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违规欠薪企业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农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2.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程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获得感,为农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3.服务对象满意度。当事人双方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约束控制不到位。未根据具体的项目编制预算约束控制措施。

2.制度建设存在差距。未针对具体的项目制定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等措施制度。

(二)相关建议

1.按照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由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实施项目立项、审核审批、资金使用等相关监管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制订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针对性制度。

2.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项目资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政策手册,发放到各单位,供内部控制管理相关人员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预算编制。为严肃预算的约束力,在今后编制项目预算时,多方征求业务经办部门、分管领导的意见,尽量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细化量化,与实际预算执行基本相符。

(二)健全内控制度。按照《预算法》《会计法》以及部内控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控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监督管理、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等要求,从制度上控制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强化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是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严格审核资金用途、范围是否与预算控制一致,从源头上控制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二是充分发挥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的作用,项目实施结束后,对资金支出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以此控制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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