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3-05-19 16:25 来源: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东阳—南江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南江县2022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计划》要求,结合南江县转移就业等实际情况,申报了项目资金9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南江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支付审核程序使用资金。在会计核算上,县人社局设立了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帮扶资金专账,将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帮扶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账务处理。各使用单位也根据资金用途设立了明细账,账务处理及时、规范。在监督管理上,严格按照《南江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农〔2018〕64号)文件落实,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使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年度内南江县转移就业人员人数、技能水平、劳务协作政策宣传、招聘会筹办等因素进行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举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转移我县贫困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加强校企合作,打通南江旅游、建筑等专业实习生到东阳优质企业实习、见习,鼓励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完成。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300人次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00人以上);开展脱贫人口职业介绍、专场招聘活动5场次以上;开展劳务协作专项宣传、劳务洽谈、招聘信息发布等专项活动;鼓励城乡劳动力(脱贫家庭劳动力)在东部等省份转移就业。

(2)项目效益。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贫困家庭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劳动技能和致富带头人的知识水平,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就业,促进贫困家庭持续增收,巩固高质量脱贫成果。

(3)满意度指标。就业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东西部对口帮扶政策,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度东西部劳务协作计划及本部门资金总额控制情况,年度追加预算90万元(南财农〔2022〕15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经我局申报资金计划方案、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下达该项目专项预算支出资金90万元,预算级次为县级,资金来源为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调整项目资金额度。

2.资金到位。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0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该项目共支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培训补贴87.7万元、交通费2.3万元。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南江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所有经费先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及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依据进行程序审批,应该由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采用公务卡结算,应直接支付到个人,全部支付个人银行账户,应支付给供应商的,直接通过大平台支付给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实现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且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内控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属于专项资金管理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南江县就业局主要负责人。实施流程按照收支业务流程进行办理,事项由就业局提出资金申请--人社局就业促业和失业保险股审核--分管业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资金支付由就业局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办公室审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复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在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东阳—南江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南江县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计划》《南江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务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要求,项目实施信息全流程公开、过程公开、透明,各项轨迹资料齐全,费用支出未超出资金使用范围。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立项由就业局根据南江实际提出并编制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项目资金申报。由就业局按照经审核批准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年专项资金预安排情况,统筹编制资金预算,经局党委会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本项目涉及人民群众,社会关注度高,实施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由局机关纪委负责。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业务部门就业局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实际支出向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报告并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监督。

通过以上监管流程,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监管有序,程序合法,公开、公平、透明,项目实施结束后无投诉无举报。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2年开展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班53期1841人,其中脱贫人口778人;举办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9场次;转移到东部结对省对就业的农村劳动力3705人,其中脱贫人口759人;省内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力3136人,其中脱贫人口2042人;在其他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2496人,其中脱贫人口1303人;开发城镇公岗31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11人,开发乡村公岗4049个,安置乡村就业困难群体4201人,其中脱贫人口3501人。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通过转移就业巩固了贫困家庭脱贫成果,稳定了收入;通过技能培训,提升了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增加了就业机会,提升就业待遇;通过专场招聘会、政策宣传等将东西部就业扶贫政策传达到了广大群众中,提升了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率。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东西部劳务协作2022年实施方案既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完成劳务协作技能培训53期184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78人;举办东西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9场;帮助城乡劳动力到浙江省就业3705人,其中脱贫人口75人,到东阳市就业25人;帮助农村劳动力省内就近就业3705人,其中脱贫人口759人;帮助农村劳动力到其他地区就业2496人,其中脱贫人口1303人;开发城镇公岗31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11人,开发乡村公岗4049个,安置乡村就业困难群体4201人,其中脱贫人口3501人。

2.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的实施,稳定了就业形势,提高了贫困家庭的收入水平,巩固了脱贫成果。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监管有序,流程符合规定,信息公开及时,全过程无一人举报投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东西部对口帮扶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资金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东西部劳务协作框架协议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绩效评价不存在问题。


附件: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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