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3-05-19 16:4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56号)文件,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7.22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4号)文件,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3.93万元。2022年共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1.15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应到位“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1.15万元,实际到位281.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度合理,与项目相适应。预算执行率达100%。

(二)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川财社〔2021〕156号文件,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财政补助资金240.81万元,其中:中央177.22万元,省级63.59万元。川财社〔2022〕174号文件,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财政补助资金146.18万元,其中:中央103.93万元,省级42.25万元。2022年共下达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财政补助资金386.99万元,其中:中央281.15万元,省级105.84万元。我县根据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数量、学历及服务地点核定的补助标准安排资金,资金分配科学合理。2022年“三支一扶”共支出429.99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72万元、生活补助支出266.27万元(含一次性安家补助)全部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86.99万元外,县级财政承担43万元。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辞职人员立即停发各项待遇。同时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对专项资金支付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不存在超出规定范围使用资金行为,不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行为。

2.预算绩效管理。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根据当年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数,结合生活补助标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二是加强过程监控,2022年9月对“三支一扶”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自评。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三支一扶”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单位全额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方面的费用,为2021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34名“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为乡镇输送和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为乡镇农业、卫生、乡村振兴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年底进行走访考核,了解在基层服务及生活的情况,做好管理服务、考核安置工作。2022年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10名“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壮大我县人才队伍。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2年我县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3人,实际招募39人,完成招募计划的90.7%。考核招聘服务期满且自愿留下“三支一扶”志愿者10人到乡镇。继续管理在岗“三支一扶”人员76人。

(2)质量指标。一是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生活待遇。我县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同时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不同,按月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除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费外,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为他们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二是确保服务期满政策落实到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考核招聘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

(3)时效指标。2022年9月,体检合格新招募的39名“三支一扶”人员全部上岗。

(4)成本指标。按月支付生活补贴,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方面的费用,全年成本控制在预算数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严格选拔招募程序,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关注和认可,报名人数逐年攀升,2022年,全县报考“三支一扶”人数达到1649人,平均录取比例达到43:1。

(2)可持续影响指标。自2006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来,我县将“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有效手段,从“进”到“出”系统考虑,在扩规模、强保障、建机制上持续用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加强,使“三支一扶”人员招得多、用得好、留得住,为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赞誉。2023年春节前,市人社局张玉明局长前往公山镇走访慰问“三支一扶”人员,对我县“三支一扶”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县大幅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待遇,达到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服务期间其他各项待遇落实到位。服务期满安置政策严格兑现,2022年10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下的“三支一扶”人员被考核招聘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安置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度绩效目标无未完成事项,均超额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将针对项目实施自评情况,在结果运用上:一是科学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良性运行;二是切实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针对性,促进“三支一扶”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扎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牵引撬动作用,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在信息公开上:一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程序、制度等进行公开,确保阳光下运行;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程序,将南江县2022年度“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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