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八是负责农民工工作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南编发〔2024〕22号文件规定,撤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职责回归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劳动关系与仲裁股承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名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有执法人员继续协助开展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工作。
二、2025年主要工作
(一)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打造“就业优”服务体系
1.拓宽高质量就业空间。深入推进“雁归兴巴”“回引十万人创业就业”计划,支持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及社会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回引返乡创业400人以上。深入挖掘县域重点产业链就业潜能,依托在建项目、产业园区、辖区企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近就业空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00人以上。常态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动态收集更新浙江东阳、四川宜宾,以及县内外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力争年内举办专项招聘活动10场次,发布用工信息10万条以上。坚持把为工业园区、重点项目招聘一线工人纳入长期常态工作计划,以园区企业用工为重点,积极开展“游园选岗 进企入职”活动,保障企业用工,为企业招工600名以上。积极做好在重大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的用工保障工作,努力让更多南江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2.确保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1131”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率达95%以上、帮扶就业率达90%以上。加强对易地搬迁劳动力、退捕渔民、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千方百计兜住脱贫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援企稳岗等政策措施,做好就业援助、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重点工作,针对重点就业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扎实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年内开发城乡公益性2000个以上,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基础,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加强就业服务保障。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全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劳务体系,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扎实做好用工保障服务,全面推广“巴中零工市场”求职小程序,激活乡镇“零工驿站”职能,加大V3.0业务系统、“四川e就业”公众号、巴中市零工市场小程序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4.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制定更加突出就业需求导向的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推出金银花栽培技术、黄羊饲养管理、旅游及康养服务业等培训课程。紧扣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大规模开展“新型学徒”“地方特色”等技能培训,深度挖掘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增量扩容提质。加快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力争年内培育“巴字号”特色劳务品牌1个。
(二)紧贴广大群众需求,健全“社保优”保障体系
5.统筹做好扩面提标工作。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精准扩面”,持续优化参保结构,确保全县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省、市配套政策和相关政策执行口径。规范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巩固养老保险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成果,抓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完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6.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基金疑点数据,完善“报、查、改”一条龙整改机制,并建立纪检部门先期介入防范,以案件开导的方式严肃惩戒以身试法的基层社保经办人员。常态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和反馈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健全完善基金监督投诉举报、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违规资金联合追缴等机制,严格规范经办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7.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社保政策宣传解读,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严格落实困难群体代缴、退捕渔民社保补助等政策,扎实做好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实施工作,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构建“人才优”发展体系
8.突出需求导向抓引才。对标对表市委“5+2+3”产业体系和南江16个细分赛道定位,拓宽人才招引选拔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项考核招聘、“三支一扶”、“巴山优才”等人才招引工作,招引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人才200人以上,切实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9.深化教育培训抓育才。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专项行动,大力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培训模式;全覆盖、多领域、多层次、多举措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努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名医)工作室等创新平台,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攻关等多种方式,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大力实施“南江英才培育计划”,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强化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10.用心优化服务抓留才。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引育留用”各项政策措施,全力营造爱才敬才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做好各类表彰活动审核推荐。积极推进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指导,提升人才评价质量。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打通机制体制堵点。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四)维护劳资合法权益,营造“薪酬优”和谐环境
11.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常态开展普法送法活动,推进重点领域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工作流程,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全面推行不见面立案、送达,电话、网络调解新模式。对投诉案件严肃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力争全年劳动人事争议综合调解率不低于90%。
12.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大力实施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重点治理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全年欠薪线索办结率不低于90%。持续开展失信联合惩戒、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用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活动,切实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宣传,扎实开展“送法进工地”“开工第一讲”宣讲活动,加强对各产业链上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县农民工工作管理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县表彰奖励管理办公室)、养老和工伤保险股、基金监督股(内审股)、工资福利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与4个直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劳务办)合署办公,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按单位性质分类主要包括局机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5个预算单位,预算供给人员61人(其中三支一扶人员14人),供给车辆1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事业单位3个(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劳务办)。2025年核定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4人,参公管理10人,事业编制14人),实际在岗48人;统一管理的三支一扶人员14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2481531.42元,比上年15230881.51元减少2749350.09元,减少18.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1531.42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本年支出预算总额12481531.42元,比上年15230881.51元减少2749350.09元,减少18.05%。
1.基本支出11195673.15元,占总支出89.7%。其中:人员经费10386642.7元,占92.77%;公用经费809030.45元,占7.23%。
2.项目支出1285858.27元,占总支出10.3%,比上年801956.02元增长483902.25元,增长60.3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81531.42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30881.51元减少2749350.09元,主要是2022年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不再续聘,在岗人员大幅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1531.42元,比上年减少2749350.09元,减少18.05%,主要是2022年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不再续聘,在岗人员大幅减少。
2.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1531.4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5348.42元,占总支出90.82%;卫生健康支出483620.00元,占总支出3.87%;农林水支50000.00元,占总支出0.4%;住房保障支出612563.00元,占总支出4.91%。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01525.15元(包括本年财政财政拨款安排4643794.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157731.1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7532.00元(包括本年财政财政拨款安排101000.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86532.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86.00元(均为上年结转安排),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购置、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监督检查出差费用、案件办理经费、迎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考核、邮电费、水电费、政策宣传资料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00.00元(包括本年财政财政拨款安排50000.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工伤认定工作所需办公用品购置、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及工伤认定调查出差等相关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000.00元,主要用于:金保网络租赁费和财政供养人员系统运行维护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所需各项费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88629.00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9100.42元(包括本年财政财政拨款安排812600.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1906500.42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一次性安家补助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97.00元(为上年结转安排),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89378.85元(包括本年财政财政拨款安排779150.00元和上年结转安排10228.85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86351.00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804.00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85465.00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所需各项费用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12563.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5年人员类项目支出10386642.70元,包括:基本工资2055357.50元,津贴补贴1039620.00元,奖金1794071.00元,绩效工资36590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89378.8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494.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46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307.00元,住房公积金612563.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2125.15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11200.00元,退休人员退休费23097.00元,奖励金60.00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5年运转类项目支出共计859030.45元,其中:
公用经费809030.45元,包括:办公费22349.24元,水费5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会议费15000.00元,培训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37000.00元,劳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67222.56元,福利费84028.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10.45元,其他交通费用2827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00元。
其他运转类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办公费、差旅补助等各项费用的开支。。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5年特定目标类支出1235858.2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合署办公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才招聘工作经费785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费44000.00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14086.00元,“金保网”网络租赁费70000.00元,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32000.00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30000.00元,就业创业工作经费65000.00元,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经费50000.00元,“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9000.00元,工伤认定管理30000.00元,“三支一扶”补助813240.27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4210.45元,比上年预算总额84000.00元增长10210.45元,增长12.16%,其中:
(一)公务出国经费。2025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37000.00元,当年预算37000.00元与上年预算总体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10.45元,较上年预算47000元增长10210.45元,增长12.16%,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开支。2025年预算数较上年增长10210.45元,均为上年结转。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7651017.00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00000.00元,占固定资产的61.43%;通用设备2652485.00元,占34.67%(其中,车辆179800.00元,占2.35%);专用设备13600.00元,占0.1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4932.00元,占3.72%。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45600.00元。包含: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50000.00元,人才招聘工作经费5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费21000.00元,“金保网”网络租赁费70000.00元,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32000.00元,就业创业工作经费30000.00元,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00元,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三支一扶”补助809600.00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3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