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2024年组成决算单位包括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南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管理)、南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南江县劳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个单位。按照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县农民工工作管理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县表彰奖励管理办公室)、养老和工伤保险股、基金监督股(内审股)、工资福利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二)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八是负责农民工工作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十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职能调整:撤销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职责局机关内设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承担,其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有执法人员继续协助开展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止2024年末,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合署办公的直属单位核定编制4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7人。
1.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为行政20人,机关工勤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2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4人,死亡1人,调入1人,新录用1人。退休人员22人,新增退休1人。
2.南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劳动监察整体划入5人,调入1人。
3.南江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编制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无变动。
4.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人,其中引进人才1人,不占编制,无变动。
6.南江县劳务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人,调入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152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19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2.26万元,公用经费8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24.42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决算收入12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1.6万元,公用经费81.17万元),项目支出399.42万元,其中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84万元,其他收入支6.35万元。
(二)支出情况。本部门2024年初预算支出152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67万元,占总支出78.7%(人员经费1112.26万元,占基本支出92.79%;公用经费86.4万元,占基本支出7.21%),项目支出324.42万元,占总支出21.3%,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2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6%,其中基本支出84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0.31%(其中人员经费761.6万元,占基本支出90.37%,公用经费81.17万元,占基本支出9.63%),项目支出39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35.84万元,占总支出的99.49%,其他收入支出6.35万元,占总支出的0.51%。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根据决算报表,本部门2024年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数量指标:强化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和使用管理,开发公益性岗位4573个,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3222人,成功完成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中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去年的目标任务。新增就业5524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68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3人,推荐青年就业见习127人。
质量指标: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效益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成本指标: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各项费用均控制在预算内,不存在超预算现象。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本部门涉及项目13个,涉及金额316.02万元,截止2024年9月底支出154.2万元,支出执行进度为48.79%。其中:人才招聘工作经费25.4%,机关事业档案管理工作经费0.9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17.53%,金保网络租赁费33.33%,财政供养人员系统运行维护费22.63%,就业创业工作经费28.06%,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经费28.41%,三支一扶一次性安家补助85.71%,三支一扶人员补助49.88%,2022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100%,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51.88%,工伤认定管理99.01%,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经费93.3%。
(3)预算年终结余:本部门2024年预算收入1242.19万元,本年支出1242.19万元,收入与支出差异0万元,无结余。
(4)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依规办事,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2024年支出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同比2023年0.78万元减少30.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同比2023年4.59万元减少19.83%;培训费1.17万元,同比2023年0.39万元增加200%,大幅增涨原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新进执法人员需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差旅费10.77万元同比2023年12.98万元减少17.03%;会议费1.49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100%,增加原因为2023年发生的会议费未支付。2024年本部门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节办展、课题经费等支出。
3.财务管理。
(1)管理制度:为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定了局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存量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机构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审核审批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
(2)财务岗位设置: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为适应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配置了专门的财务室、档案室,配备了专职会计、出纳,且会计、出纳、复核岗位分别设立,从事会计、出纳工作的人员都具有会计资质并按规定参加了继续教育。
(3)资金使用规范:本部门资金的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年人均资产6.12万元,2024年人均资产5.67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7.25%。人均资产减少的原因为灾后重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配备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局的电脑、打印机已划转至各相关单位。
(2)资产利用率:2024年本部门超最低使用年限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410个,本部门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总存量669个,资产利用率为61.29%。
(3)资产盘活率:2024年本部门未通过出售、转让、出租等方式处置存量资产,无处置资产收入,资产盘活率为0。
5.采购管理。2024年本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小企业采购复印机等流动人员管理信息化设备6.3536万元,实际支付复印机等流动人员管理信息化设备款6.3536万元,采购资金支付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3个,预算总金额316.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2.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7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本部门2024年无阶段(含一次性)项目。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本部门的预算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2)目标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人才招聘工作经费等13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4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项目入库。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本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年度内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并制定具体的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2024年本部门预算批复1523.09万元,实际支出1242.20万元,占预算执行进度的81.56%。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①通过就业创业项目的实施,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就业创业政策,有效提升我县劳动力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困难人员、失业再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享受到公平就业、重点扶持的就业支持红利。2024年开发公益性岗位4573个,新增就业5524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279人。②通过省级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全县乡镇以下人社公共服务网点282个,不断提升了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信息化水平。③聚焦精准扩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新增参保扩面1583人。
(2)目标偏离。新增参保扩面1583人,占年度绩效目标3000人的52.76%,目标偏离的原因主要是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很多人持观望态势所致。
(3)实现效果。①通过规范整理档案,完整保存人事档案信息,方便查阅、调取、转移;按照规定提供查阅、调取、转移等服务;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长期规范保存人事档案,档案利用率达到90%以上。②通过开发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形势,转移农村劳动力,回引成功创业人员回乡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内。③通过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及企业宣讲社保政策,稳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促城乡居民、企(事)业等单位全员参保,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我局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并将预算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2.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3年决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3.整改反馈情况:2024年6月财政局委托四川协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反馈我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决算表与决算报告数据不一致。问题反馈后,我局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问题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得分89.7分。
(二)存在问题
1.按要求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未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经费,仅占年初预算的21.46%。
3.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8日

川公网安备51192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