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4〕4号)文件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县水利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合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水利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规划和建设管理股、水资源股(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工程运行管理股、水利水保股(挂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财务股、移民安置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水利局作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水利局2023年年末在职职工数为69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其中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事业人员40人,辅助性人员10人,退休56人,长赡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51.48万元,占6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7.29万元,占39.78%。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1万元,占3.27%,项目支出34618.67万元,占96.73%。与2022年相比,支出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针对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印发了《南江县水利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了风险,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
4.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巡察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23年南江县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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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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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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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管理(15分) |
组织机构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2 |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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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2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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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合规性 |
2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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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执行 |
2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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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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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1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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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1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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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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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 |
1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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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管理(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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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作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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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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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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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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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操作性 |
1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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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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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运行监控(1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2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项目预算执行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2 |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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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 |
预算执行率 |
1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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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批 |
1 |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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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规性 |
1 |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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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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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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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核 |
1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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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
1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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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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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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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实施(15分)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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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评价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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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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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
绩效信息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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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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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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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资金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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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
项目支出绩效 |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
30 |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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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创新(+5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3 |
在绩效管理制度上有创新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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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创新 |
2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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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现问题 (-5分) |
违规问题 |
-5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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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5分) |
-5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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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存在不能按时完成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实施监控。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