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水利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水利局预算单位5个,其中:南江县水利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纳入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水利局本级;
2.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
3.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4.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5.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5788.7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51.48万元,占6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7.29万元,占39.7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1万元,占3.27%;项目支出34618.67万元,占96.7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788.7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5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22%。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60.94万元,增长84.3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5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3万元,占0.31%;农林水支出21429.18万元,占99.43%;住房保障支出55.97万元,占0.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55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5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44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3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0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0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8.09万元,增加58.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5万元,占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占20.0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5.83万元,增加50.17%。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的维护和修理成本增加;二是2023年油价上涨,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上升。主要用于安全饮水工程、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库维修建设、河湖长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洗车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2.29万元,增加103.62%。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7.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6万元,比2022年增加35.69万元,增长48.31%。主要原因:一是新进4名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办公用品耗材等价格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87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河流健康评价、水库雨水情监测、农业水价改革、水库除险加固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水利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水利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管理股、水资源股、工程运行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保股、行政审批股、财务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南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南江县水利局作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江县水利局人员概况:2022年年末在职职工数为6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4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事业人员42人),退休58人,辅助性人员7人,长赡人员5人。
(三)人员概况
水利局2023年年末在职职工数为69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其中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事业人员40人,辅助性人员10人,退休56人,长赡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51.48万元,占6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7.29万元,占39.78%。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57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1万元,占3.27%,项目支出34618.67万元,占96.73%。与2022年相比,支出增加9089.28万元,增长34.0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针对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修改印发了《南江县水利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健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了风险,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
4.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巡察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23年南江县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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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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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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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管理(15分) |
组织机构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2 |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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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2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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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合规性 |
2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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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执行 |
2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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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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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1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1 |
|||
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1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1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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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 |
1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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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管理(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规性 |
1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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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作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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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1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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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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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操作性 |
1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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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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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运行监控(1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2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项目预算执行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2 |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监管 |
预算执行率 |
1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
1 |
|||
财政审批 |
1 |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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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规性 |
1 |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
1 |
|||
资产清核 |
1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
1 |
||||
日常管理 |
1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
1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决算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1 |
||||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
4 |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4 |
|||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
绩效信息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监督管理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
3 |
|||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
项目支出绩效 |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
30 |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
26 |
|||
绩效管理创新(+5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3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 |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
|||
工作推进创新 |
2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
||||
监督发现问题 (-5分) |
违规问题 |
-5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
|
|||
扣分项(-5分) |
-5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
|
||||
评价结论 |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
|
||||||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存在不能按时完成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实施监控。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南江县水利局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3〕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南财农〔2023〕12号)文件精神,将该资金下达到我单位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玉堂水库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汇田河水库工程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以及水资源管理项目。
(二)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3〕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南财农〔2023〕12号)的要求,完成长赤镇龙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处0.5万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84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型灌区节水改造3万亩,新建小型水库1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3.45万亩,水资源安装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3处,维修(更换)、检定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处。
(三)区域绩效目标。
1.长赤镇龙池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河道综合治理2公里,上游起点赵家桥,终点至拱桥坝下游支沟汇口处,本工程河道疏浚1006.5米。新建堤防1817.1米,其中左岸新建堤防961.98米,右岸新建堤防855.2米。新建穿堤涵管4处。新建下河梯步4处,新建人行桥2处;
2.南江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下达400万元,主要用于36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原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原配件的更换支出;
3.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23年完成小型水库共计139 座,主要实施8座水库为井坝水库、红花水库、石板垭水库、水巷子水库、川柏树水库、养生潭水库、中咀水库及落山坪水库;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对南江县已有36个野外防汛监控站点的升级改造,新建3个野外防汛监控站点;
5.玉堂水库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整治和修复渠道21.94km,其中:主干渠桩号13+369.23~26+685.02,总长13.32km;提灌支渠桩号0+000~0+750,总长0.75km;双桂支渠桩号0+000~7+867.95,总长7.87km;
6.汇田河水库项目已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75%,年度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总体目标中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全部达标;
7.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农业水价信息化系统1套、安装管道流量计量12套,渠道流量计1套;
8.水资源管理项目:安装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3处,维修(更换)、检定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处。
二、综合评价结论
南江县水利局2023年度水利发展各个项目正在有序施工,少部分工程还未完工,已落实专人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本次自评得分为81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3〕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1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南财农〔2023〕12号)等资金文件,资金分配及时,分配程序合规,分配范围符合文件要求。
(二)资金管理情况。截至目前已按进度支付资金12840.98万元,资金拨付手续合规,拨付进度及时,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39座(已完成总体工程量50%)、计量信息化系统1套、安装计量设施13套、河道疏浚700米(已完成总体工程量69.55%)、新建堤防1300米(已完成总体工程量71.54%)、新建穿堤涵管2处(已完成总体工程量50%)、新建下河梯步2处(已完成总体工程量50%)、新建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3处、维修(更换)、检定取水计量监测设施1处、维修养护工程处数360处;质量指标中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合格率达100%;工程时效指标中的工程计划完工时间要求,目前执行率为80%,待12月底完成执行率达100%;成本指标中工程建设总投资13397.5万,现已完成投资12840.98万元,正常推进中;效益指标中的有效减少了洪灾冲毁损失、恢复高标准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有效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饮水安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服务群众满意度(≥95%)均达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截至目前年度目标中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80%,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将全部达标。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及玉堂水库灌区修复及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程序需进行财评、招标等,加上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特殊情况,往往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无法保障项目如期开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压实项目业主、监理和施工等各方主体责任,从严质量安全管理,锚定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倒排工期,强化调度,逗硬工期延误惩处,加强资金协调保障,保障项目加快实施。同步用好增发国债资金,保障项目加快实施,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该项目2023年工程量完成率达到80%,后续将加快项目推进,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总体指标,确保按时完工。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资金由水利局进行监管,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支付进度以及完成质量等进行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南江县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名称 |
水利发展资金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
年度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97.5 |
13397.5 |
12840.98 |
10 |
96%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3383 |
13383 |
12826.48 |
0 |
96% |
|
|||||||
省级补助 |
|
|
|
0 |
|
|
|||||||
市县资金 |
14.5 |
14.5 |
14.5 |
0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0 |
100% |
0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分值 (40分) |
得分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资金分配程序合规,范围符合要求 |
5 |
5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 |
5 |
5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资金拨付坚持规范的审批程序,及时高效 |
5 |
5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用途明确,范围具体 |
5 |
5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真实有据 |
5 |
5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结果应用,主动接受监督 |
5 |
5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
5 |
5 |
无 |
|||||||||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
全面实现 |
5 |
5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重点山洪沟治理1条80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处0.5万人400万元,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84座451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32万元,中型灌区节水改造3万亩3550万元,新建小型水库1座800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3.45万亩150万元. |
堤防建设1300米,河道疏浚700米,穿堤涵管3处,新建下河梯步2处,新建人行桥1处;维修养护了85座小型水库;桩号k0+000m-k13+800m处已建成1.2km渠道维修工程,完成桩号k14+000m-k17+500m处2.5km主干渠渠道浇筑及1km基础开挖,完成桩号k22+500m-k26+500m处3km主干渠渠道浇筑及1km基础开挖,完成天池段3.2km支渠整治修复及1.5km基础开挖,并完成天池段600m新建管道工程,总计完成渠道整治10.5km,完成投资约1680万元;安装计量设施13套,水价改革验收面积13.45万亩;完成了380m导流隧洞衬砌和浇筑施工、完成了施工围堰填筑防护,大坝已填筑至高程915.00m;对310个村4个社区36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
139座 |
85座 |
3 |
2 |
部分工程还未完工,正落实方案,加快进度 |
||||||
计量信息化系统 |
1套 |
1套 |
3 |
3 |
|
||||||||
安装计量设施 |
13套 |
13套 |
3 |
3 |
|
||||||||
河道疏浚 |
1006.5米 |
河道疏浚700米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新建堤防 |
1817.1米 |
新建堤防1300米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新建穿堤涵管 |
4处 |
新建穿堤涵管2处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新建下河梯步 |
4处 |
新建下河梯步2处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新建人行桥 |
2处 |
新建人行桥1处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野外视频站点改造 |
36处 |
0 |
3 |
2 |
按照全市野外防汛监控视频站点升级改造及补充新建和一体化视频汇聚平台建设项目要求全市需进行统一改造,各县区分摊经费,市局正在进行代理招标。 |
||||||||
新增野外视频站点 |
3处 |
0 |
3 |
2 |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未到 |
||||||||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 |
1座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3 |
2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新建泵站提升管道 |
0.75km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3 |
2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新、改建灌溉管道 |
9.93km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3 |
2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整治渠道总长 |
43.17km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3 |
2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新建取水计量监测设施 |
13处 |
13处 |
3 |
3 |
|
||||||||
维修(更换)、检定取水计量监测设施 |
1处 |
1处 |
3 |
3 |
|
||||||||
水库枢纽工程完成率(总工程量) |
≧66% |
75% |
3 |
3 |
|
||||||||
维修养护工程处数 |
360处 |
360处 |
3 |
3 |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质量指标合格率 |
100% |
80% |
5 |
4 |
部分工程还未完工,正落实方案,加快进度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程按计划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 |
1 |
部分工程还未完工,正落实方案,加快进度 |
|||||||
成本指标 |
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 |
≤13397.5万元 |
12840.98万元 |
2 |
1 |
部分工程还未完工,正落实方案,加快进度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减少洪灾冲毁损失,保护土地 |
等于2万亩 |
1万亩 |
2 |
1 |
部分工程还未完工,正落实方案,加快进度 |
||||||
覆盖农业总人口 |
4320人 |
4320人 |
2 |
2 |
|
||||||||
保护耕地 |
≥350亩 |
≥350亩 |
2 |
2 |
|
||||||||
有效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
≥2.65万人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2 |
1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保障13处取水工程计量率 |
100% |
100% |
2 |
2 |
|
||||||||
饮水安全受益人口 |
≥4.5万人 |
≥4.5万人 |
2 |
2 |
|
||||||||
汇田河水库受益人口 |
≥5.6万人 |
≥5.6万人 |
2 |
2 |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受益人口 |
≥3000人 |
≥3000人 |
2 |
2 |
|
||||||||
恢复高标准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
195万元/Km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2 |
1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价改革验收面积 |
13.45万亩 |
13.45万亩 |
2 |
2 |
|
|||||||
生态用水保证率 |
100% |
100% |
2 |
2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使用年限 |
20年 |
|
2 |
2 |
|
|||||||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使用年限 |
≥30年 |
|
2 |
2 |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工程使用年限 |
≥2年 |
|
2 |
2 |
|
||||||||
汇田河水库工程使用年限 |
≥50年 |
|
2 |
2 |
|
||||||||
农民收入增收 |
≥312.62万元/年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2 |
1 |
正在有序推进中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
总分 |
100 |
81 |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