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制订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利用。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开展以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城市的创建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南江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础、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点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办公地点:南江县集州街道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27-8222855
电子邮箱:875072116@qq.com
领导简介
黄开敏 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芬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士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梦涵 局党组成员、爱卫办副主任
方 健 党组成员
岳星军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郑洪卓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林 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苟 敏 疾控局局长、县卫健局副局长(兼)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安全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息、机要、安全、信访、稳定、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人力资源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管理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负责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及援助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内审股) 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指导局管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管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四)信息统计与宣传教育促进股 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结合实际,推动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战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三监管”平台维护使用与结果运用。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
(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共体改革。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牵头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承担职责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按部署跟踪评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执行情况。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职业健康股 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药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工作。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评审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各级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拟定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负责县人民政府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无偿献血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县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 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妇幼健康股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各级计划生育手术鉴定的管理制度,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相关纠纷处置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
(十一)医政医管股(医疗废物监管股) 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评审工作。负责指导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承担医疗技术应用监督和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医疗纠纷管理制度,指导医疗纠纷处理。负责落实全县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来宾、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中医股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拟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上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体系建设。
(十四)健康产业与对外合作股 负责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相关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服务、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工作;负责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健康产业及成巴协作、川渝合作、川东北片区合作、校地、院校、院院等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负责项目储备、实施及管理。
二、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照县委规定执行。
黄开敏,男,汉族,1972.07,大学,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主体责任。
郭芬凡,女,汉族,1973.09,大学,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黄开敏同志负责日常事务。负责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医用装备配置管理、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统计、人口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妇幼健康、计生手术并发症、药具、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巡视巡察、残联工作。
金士岚,男,汉族,1974.06,大专,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编制、工资、人事、人才、职称、离退休人员服务、安全生产、河(林)长制、政策法规、国家安全、依法治县、重大行政决策、深改、医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综合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械监测、放管服、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工作。
刘梦涵,女,汉族,1980.12,大专,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爱卫办副主任
主持爱卫办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创建活动、健康四川建设和健康四川行动、健康教育促进、卫生健康科普、环境卫生、文旅、共青团、妇女、工会、双拥、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工作。
方健,男,汉族,1979.03,大学,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发展。
岳星军,男,汉族,1986.12,大学,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协助黄开敏同志抓卫生健康行业综合党委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县志、党史、公共机构节能、政府信息公开、议提案办理、目标绩效管理、民生实事、党建、宣传、统战、意识形态、舆情管控、基层治理。
郑洪卓,男,汉族,1989.10,大学,中共党员,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招商引资、医卫项目、医养康养、健康产业、对外合作、医政医管、行风建设、重点专科、医废监管、医疗纠纷、继续教育、科教、健康服务业、医保管理、医疗保障、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医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托底性帮扶、对口支援、禁毒、环保工作。
李晓林,女,汉族,1973.01,大专,无党派人士,南江县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主持计生协会工作。负责计生协会、综治、维稳、防邪、信访、扫黑除恶、反电信网络诈骗、机关食堂工作。
苟敏,女,汉族,1989.05,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健局副局长(兼)
主持疾控局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卫生应急、120急救调度、无偿献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