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南江县财政局
南江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民生实事,着力提高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妇女健康水平,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妇幼函〔2023〕6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适龄妇女为重点,为农村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2023年为全县5390人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筛查目标任务。
2.大力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政策和核心防治知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50%以上。
3.创新宫颈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二、目标对象
全县范围内35-64岁农村妇女。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月至9月。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流程
(一)延续宫颈癌筛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采用细胞学作为初筛方法的,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5.宫颈癌筛查流程图(见附件3)。
(二)延续乳腺癌筛查项目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3.乳腺癌筛查流程图(见附件4)
(三)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信息上报
1.完整填写所有接受宫颈癌检查妇女的个案信息,及时将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CINⅠ级及高级别病变(CINⅡ和CINⅢ)、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和随访信息,上报到“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
2.完整填写所有接受乳腺癌检查妇女的个案信息,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均需录入上报到“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
(五)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及时开展宣传报道,提升服务形象,营造良好参检氛围。广泛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政策和核心防治信息的宣传教育(核心防治信息详见附件6-7),增强农村妇女“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辖区农村适龄妇女的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筛查计划。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六)服务流程
1.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由各乡镇(街道)妇联、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辖区适龄农村妇女参检。
2.组织参检。由各乡镇(街道)妇联、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适龄妇女自行到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参检,或由县“两癌”筛查管理中心组织专业队伍下乡开展筛查。
五、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质量控制。成立“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及质量控制小组(附件2),组织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健康教育、项目评估等工作。联络相关医疗机构按职能分工,辖区负责制,联合协作,共同完成项目各项工作。
(二)县妇女联合会。应加强与卫健局的对接,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人数的摸排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目标人群到符合资质的保健机构接受“两癌”免费筛查;做好筛查政策的宣传教育与相关信访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按省级下拨任务数及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和加强资金监管。
(四)县“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对辖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服务现状;对辖区宫颈癌、乳腺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控工作;推广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五)县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等相关工作,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至筛查管理中心。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
(六)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宣传组织机构,负责辖区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参检工作。
六、资金安排
(一)经费来源。筛查经费由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地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组成,按照扩权县两级按8:2比例分担。
(二)补助标准。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49元/人,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79元/人。具体项目内容及结算标准详见附件5。
(三)拨付办法。筛查经费实行“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方式拨付。当年一季度按下达任务量预拨资金,次年一季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多退少补。
每年1月底前,“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免费筛查情况。县卫健局审核后,于2月底前提交县财政局作为结算依据。
七、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南江县“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1)及质量控制小组(见附件2),设南江县“两癌”管理中心办公室于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各部门及“两癌”管理中心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控制、督促指导、资金监管,牵头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力争项目期限内全县所有符合条件妇女至少接受一次检查。
(二)项目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方案要求及相关技术指南,规范技术、试剂标准,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人员准入,制定好质量控制方案。县“两癌”筛查管理中心每季度对检查机构的妇科、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乳腺外科等按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质控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完善检查登记或录入“两癌”筛查系统,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规范报送,注重质量
“两癌”筛查管理中心按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信息管理手册》要求,在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中完成季度报表和个案登记表的录入,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至市级。
两癌筛查管理中心每月1日向卫健局报送“四川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民生实事月度报表”(附件8),经卫健局审核确认后,逐级上报。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股联系人:张燕
电话:0827-8988560
县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
联系人:方爱琼
电话:0827-3124190
附件:1.南江县“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2.南江县“两癌”筛查项目工作质量控制小组
3.宫颈癌筛查流程图
4.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5.南江县“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6.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7.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8.四川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民生实事月度报表
附件1
南江县“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赵剑波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毛 英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梁永恩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岳晓芳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赵海燕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赵 周 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冮 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董 卫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龚厚双 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唐 玲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吴宗湘 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吴尚红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饶佳川 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李保宁 县妇幼保健院主管技师
廖玲玲 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部主任
岳崇春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护师
方爱琼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护师
“两癌”筛查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部,由廖玲玲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附件2
南江县“两癌”筛查项目工作质量控制小组
组 长:毛 英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梁永恩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成 员:岳晓芳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冮 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赵海燕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龚厚双 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饶佳川 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罗虹英 县妇幼保健院执业医师
吴尚红 县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唐 玲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廖玲玲 县妇幼保健院主管护师
方爱琼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两癌”筛查项目工作质量控制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妇幼保健院基保科,由方爱琼同志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督导质控及效果评估。项目质控内容:各部门工作协调情况,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督导质控、效果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