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惠文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第5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全力推进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我县2024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来抓,前期由卫健局牵头组织3家县级医院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带队赴浙江省东阳市进行考察,深入县内各医疗机构进行调研了解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现状及改革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川卫发〔2023〕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设置管理中心参考指南》(川卫基卫函〔2024〕16号)、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巴中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巴市卫通〔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江实际草拟了《南江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了县委、县政府常务会和常委会研讨审定,即将正式印发实施。
二、高位谋划部署,健全组织架构与管理
(一)组建一个议事机构、两个医共体。组织成立由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卫生健康、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指导牵头总医院实行人、财、物等统一管理,实现职责、职能、职权统一;并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牵头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卫生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多形式参与,32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2个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对各个分院行使管理权,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机构名称、法人资格,其职工身份不变。根据运行情况,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可动态调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自愿加入县域医共体。鼓励医共体成员单位探索脑外、心外、产科、新生儿科、放疗等高风险、高投入、资源有限的学科专业整合、分类集中布局、错位差异发展。
(二)构建“三级”运行管理框架。一是设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由医共体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组建县域医共体行政领导班子。设置县域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所属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由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办公会的形式统筹县域医共体的行政管理。三是建立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机构。由县卫生健康局指导,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牵头,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研究制定医共体章程,规定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医共体医疗单位在疾病诊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定位。牵头总医院参照省卫健委印发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立管理中心参考指南》设置党务行政、医疗管理、公共卫生、人力资源、财务运营、医保管理、药械采购、信息管理、监督管理、宣教文化等10大管理中心,明确职能职责,负责统筹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项工作。
(三)探索推进实行“八统一”管理。我县参照省卫健委印发的《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实施“八统一”管理。在统一编制管理方面,我县建立了“编制池”,并根据人员需求和医共体建设等工作需要,实行医共体人才“统招统用”;在统一业务管理方面,医共体总医院设立医疗管理中心、公共卫生中心,结合成员单位特点及医防融合重点,制定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服务标准,对成员单位医疗救治、公共卫生服务等实施统一管理。制定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外转诊管理制度,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在统一财务管理方面,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统筹县乡财务人力资源,设立“医共体财务运营中心”,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收支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成员单位单独设账,统筹加强对医共体的财务预算、成本费用控制、统计、内审、医保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等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
(四)创新“四项”机制改革。一是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在原县财政投入渠道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采取财政预算及医疗卫生机构提取事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统筹用于医共体发展。二是建立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编办,建立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优先保障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需求。三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着力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技术价值,重点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探索建立公益一类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四是优化支付方式付费改革。由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
(五)“三提升、一拓展”促进医防融合。一是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围绕“一院一品”目标,分层次开展以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妇科、康复等为重点的基层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中医医院“三甲”创建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依托县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和中医药服务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共享,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列入医共体成员单位,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强化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服务意识,建立医共体内慢性病县级、乡镇、村三级管理制度,围绕慢病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等一体服务。四是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以全科专科相结合为切入点,组织医联体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中医医生和乡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深入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十类人群的签约巡回服务。同时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头、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待《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后,我县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县域医共体内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并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推进“健康南江”建设。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