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决算
2023年度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调研,起草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和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四)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妇幼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血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九)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十)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一)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开展以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城市的创建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计生合作交流工作。
(十四)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县卫健局成立于2019年3月,系原南江县卫生和计划局改革后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核定行政编制24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4名。县爱卫办核定编制5名。县计生协会参公事业编制2名。目前在职职工总人数36人。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县级公立医院3个,下属乡镇卫生院32个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填报决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包含局机关、爱卫办、计生协会、派驻纪检组独立编制机构4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863.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604.48万元,增长233.3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涉及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卫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下达到卫健局本级收入中,导致局机关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6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0.91万元,占8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2.84万元,占10.2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28万元,占12.68%;项目支出9485.46万元,占87.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863.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04.48万元,增长233.3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涉及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卫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下达到卫健局本级收入中,导致局机关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15.15万元,增长232.1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涉及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卫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下达到卫健局本级收入中,导致局机关收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9518.36万元,占100%;城乡社区支出1112.84万元,占100%;住房保障支出46.75万元,占1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7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11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98.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15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3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85人次,共计支出1.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0.16万元,增长/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涉及疫情防控的办公成本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压缩等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爱国卫生委员会购买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灭“四害”)消杀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员核酸检测项目、“入川即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等6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6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