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单位决算
2023年度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执行与宣传。履行辖区卫生健康监督职能职责。
2.负责辖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实施。
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4.负责制定全镇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报告与管理。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5.负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
6.负责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制定全镇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8.负责制定全镇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镇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贯彻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9.负责全镇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镇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乡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制定全镇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门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院在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和坪河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院职工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有序的开展了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预保健、健康脱贫、医德医风等多项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建档。辖区内常住人口6179人,居民健康建档5974人,建档率达96.68%。65岁以上老人1070人,建档1070份,接受健康管理1070人;高血压建档559人,建档559份,糖尿病107人,规范管理107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0人,建档40人,在管40人。重点人群体检率达65%以上;拟订了健康计划提升书,开展了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居民对卫生院、村卫生室满意率均达到90%。
(2)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全年孕产妇67人,已规范管理64人,无一例孕产妇死亡。新生儿出生67人,完成访视64人;0-6岁儿童202人,规范管理儿童202人,无新生儿死亡。
(3)免疫规划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通过进一步宣传国家计划免疫政策常规一类疫苗免费。并按免疫示范区的要求,对0-6岁儿童及时查验接种证,宣传并督促按时接种,提高接种率达到免疫示范区规划要求。通过多方面宣传,提高对传染病预防的认识,消除了免疫空白的再出现。
(4)传染病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管理。2023年无1例传染病发生。我镇2023年结核病12人,目前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3人,目前在管9人,按照结核病规范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结核病患者实行双向转诊,按时完成第一次入户随访、全程督导,培训督导人员,提高结核病患者的规则服药率以及管理率。
(5)慢病防治。落实35岁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全年我院为2000余名患者落实首诊测量血压工作,让患者第一时间知晓自己血压情况。
(6)卫计协管工作。我院对坪河九义校、坪河供水站每季度至少一次巡查,定期对学校、供水站督导消毒,对学校的疫情报告有无制度、有无人负责到人进行督导,对学校饮水卫生、传染病进行严格要求督导,每月对非法行医及非法采购血进行一次巡查。
(7)健康教育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卫计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我院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000余份,内容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扩大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2023年度我院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6个,即门诊大楼健康教育宣传栏,行政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0个,累计更换38余次。积极开展宣传日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累计举办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2次。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病、治病为目的的各类健康知识讲座12场次,累计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南江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我院认真贯彻落实,辖区常住人口5974人,签约5974人,签约服务率100%,无漏签,无过期签约者。
(二)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按照南江县卫健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我院加大力度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就医,保障患者权益。2023年我院门诊医疗总人次达18599人次,其中门诊统筹报账2296人次,住院人次313人,报账人次313人,提高医疗质量与规范医疗行为相结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三) 尘肺病康复站建设
我院于2022年8月申请省级第三批尘肺病康复站建设,2022年9月批准申请,2023年6月坪河镇尘肺病康复站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基本到位,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并正式开展运行,建立尘肺病患者档案103人,于2023年11月份通过了省市县的验收检查,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三)单位概况
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位于距离南江县城西北42公里的坪河镇,医院始建于1956年,重建于1987年,因“5.12”汶川大地震,原业务楼损毁,中央下拨灾后重建资金和红十字会援建,现迁址新业务用房1000多平方米。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
我院承担着我镇一万多人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怀下,医院得到迅猛发展。我院长期以来坚持以预防为主,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重视医疗安全,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医院下设公卫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放射、B超、心电、检验等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0.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37万元,下降6.5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项目实际拨款较上年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53万元,占53.55%;事业收入121.03万元,占46.4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3万元,占80.30%;项目支出51.33万元,占19.7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9.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9万元,下降17.0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项目实际拨款较上年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9万元,下降17.0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项目实际拨款较上年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万元,占12.58%;卫生健康支出116.90万元,占83.78%;住房保障支出5.08万元,占3.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9.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6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基药补助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财政安排给医院的各项保险费用及离退休人员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我院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及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等.
9.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缴纳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92221T00000006859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
主管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21 |
4.21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21 |
4.2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20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增幅 |
≥ |
100 |
%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生活和就医环境 |
定性 |
高中低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 |
定性 |
好坏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定性 |
好坏 |
10 |
|||||
合计 |
10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92221T00000007115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主管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2.69 |
32.69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2.69 |
32.6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85 |
% |
8 |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 |
8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85 |
% |
8 |
||||||
质量指标 |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 |
100 |
% |
8 |
|||||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 |
93 |
% |
8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
≥ |
100 |
% |
8 |
||||||
时效指标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
≥ |
100 |
%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65岁及以上居民中医体质辨识管理率 |
≥ |
60 |
% |
8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69 |
% |
8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80 |
%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
合计 |
10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92221T000000092151-村卫生室基药补助 |
|||||||||
主管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南江县坪河镇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稳定村医队伍,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3.62 |
13.62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3.62 |
13.6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20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增幅 |
≥ |
100 |
%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
定性 |
高中低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定性 |
好坏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定性 |
好坏 |
10 |
|||||
合计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