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单位决算
2023年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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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7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17
第五部分 附表.........................................................1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8
二、收入决算表....................................................18
三、支出决算表....................................................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1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8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卫健局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卫生健康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三).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四).指导全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镇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组织和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六).负责所在镇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参与卫生健康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七).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八).贯彻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九).落实健康扶贫内容,拓展服务内涵,形成长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抽调医疗技术骨干,统一分工、合理搭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贫困群众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等问题,真正为贫困户送去健康福音。
(十).承办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非盈利性质的一级甲等卫生院,财政全额拨款。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决算管理,辖区16个村卫生室,2个社区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16.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3.81万元,增长27.5%。主要变动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89万元,占29.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51.95万元,占60.1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4.39万元,占10.6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6万元,占89.06%;项目支出209.63万元,占10.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9.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02万元,增长/下降5.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2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02万元,下降5.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9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1,824.64万元,占95.2%;住房保障支出27.5万元,占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9.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23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5.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用应急、医疗救护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3个项目(长赡人员经费支出、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财政安排给医院的各项保险费用及离退休人员费用。
9.卫生健康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我院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及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缴纳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