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赤溪镇卫生院单位决算
2023年度南江县赤溪镇卫生院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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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物采购“两票制”,负责全镇村卫生室药品、医用器械网上集中采购管理
负责制定全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全镇卫生应急预案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科学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着力改善就医条件,打造中医特色专科,积极开展医疗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提质增量,积极搞好各项工作。保持医院平稳安全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使医院管理水平、整体规模、业务总量跃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
赤溪镇下辖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14823人,13个村卫生室,村医13人。赤溪镇卫生院核定编制人数11人,在编10人,现有医务人员17人,是独立核算机构,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全科医学科、公共卫生科等7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6.8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02万元,增长12.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中基本药物补助收入与事业收入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12万元,占3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56.7万元,占63.0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63万元,占84.46%;项目支出63.19万元,占15.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0.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8万元,下降1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18万元,下降22.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126.96万元,占84.6%;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2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赤溪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赤溪镇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赤溪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