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列政府机构序列,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八)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产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植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江县米仓山大道南磷段292号
邮编:61008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28927
领导简介
杨清辉,男, 1975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李杰岭,女,1986年10月生,大学,无党派人士,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法制审核工作。
张冬丽,女,1979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林业统计、绩效评价、天然林保护工程、珍稀动植物培育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分管财务股,联系县林业站党支部、天保中心、县林业站、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森防站、魏家坝国有林场、南江县林兴国有林管护所有限公司和集州街道、桥亭镇、高塔镇、关路镇、高桥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映全,男,1973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湿地保护、园林城市、河湖长制)、森林碳汇开发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工作质量强县、创新型城市工作,协助邹智勇同志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委办),联系天保中心党支部、县木材检查站、皇柏林管理所和沙河镇、赤溪镇、团结乡、八庙镇、坪河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虹,男,1973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森林防火道路(含林场内部道路)道路交通安全等涉林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张桓同志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分管森林防火股,联系大坝国有林场和赶场镇、大河镇、石滩镇、兴马镇、关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桓,男,1996年7月生,研究生,中共预备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木材原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生态旅游、招商引资、林长制、托底性帮扶(工行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集体林权改革、营商环境、行政效能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法制审核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林业产业股、林长制工作股,联系大江口国有林场和公山镇、杨坝镇、长赤镇、红光镇、天池镇、侯家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邹智勇,男,1976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干部人事、安全信访稳定、政法、扫黑除恶禁毒、城乡基层治理、诚信体系、妇女工作、目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机关内务、文秘、档案、史志、保密、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老龄、创文、创卫、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林业行政执法、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室)、人事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离退休党支部、沙坝国有林场和正直镇、和平镇、双流镇、云顶镇、神门乡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勤,男,1986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项目监督管理、核桃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创新创业、自然保护地管理、国有林场管理、国有林区改革、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股、机关纪委办,联系机关党支部、核桃中心、玉泉国有林场和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下两镇、元潭镇、仁和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新闻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对外交流有关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南江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起草全县石漠化防治规划,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生态工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荒漠化动态监测及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林业站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政策性森林保险、金融贷款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集体林权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拟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
(五)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股。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林木种苗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的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六)林业产业股。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及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业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七)森林防火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八)财务股。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编制林业投资计划和部门预决算,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预算内投资项目、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林业统计、内部审计、资金稽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全县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林业重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九)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关党委及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按县委规定执行。
(十)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对工作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
二、机关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机关纪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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