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列政府机构序列,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八)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产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植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江县米仓山大道南磷段292号
邮编:61008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228927
领导简介
杨清辉,男, 1975年11月生,四川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张冬丽,女,1979年2月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天然林保护工程、珍稀动植物培育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分管财务股,联系天保中心、县林业站、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森防站、魏家坝国有林场、南江县林兴国有林管护所有限公司和集州街道、桥亭镇、高塔镇、关路镇、高桥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映全,男,1973年4月生,中央党校法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负责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湿地保护、园林城市、河湖长制)、森林碳汇开发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工作质量强县、创新型城市工作,协助张桓同志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委办),联系县木材检查站、皇柏林管理所和沙河镇、赤溪镇、团结乡、八庙镇、坪河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蒋虹,男,1973年2月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张桓同志分管林林资源管理工作。分管森林防火股,联系大坝国有林场和赶场镇、大河镇、石滩镇、兴马镇、关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桓,男,1996年7月生,桂林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群众,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木材原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林业行政执法、集体林权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协助邹智勇同志招商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大江口国有林场和公山镇、杨坝镇、长赤镇、红光镇、天池镇、侯家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邹智勇,男,1976年7月生,四川农业大学林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干部人事、安全信访稳定、政法、扫黑除恶禁毒、城乡基层治理、诚信体系、妇女工作、目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机关内务、文秘、档案、史志、保密、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老龄、创文、创卫、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林长制、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生态旅游、招商引资、托底性帮扶(工行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室)、林业产业股,林长制工作股、人事股,联系沙坝国有林场和正直镇、和平镇、双流镇、云顶镇、神门乡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勤,男,1986年2月生,海南大学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中共党员,现任南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主持机关纪委工作。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核桃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三创一申”、创新创业、自然保护地管理、国有林场管理、国有林区改革、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工作。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股、机关纪委办,联系核桃中心、玉泉国有林场和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下两镇、元潭镇、仁和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森林防灭火防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委办)。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通过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全县荒漠化动态监测工作。起草全县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负责林业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管理,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县木材检查站工作;负责集体林权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办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作,指导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五)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股。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林木种苗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草种的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相关执法工作,指导种子资源保护工作。
(六)林业产业股。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编报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林业产业要素市场,组织开展林业产业招商引资、林业产业市场流通渠道的建立等工作;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指导林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管。指导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
(七)森林防火股。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八)财务股。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管理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县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文件。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收支管理、经济责任、经济效益、预算执行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监督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周转金、信贷资金等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林业工程项目监督规范实施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汇集编制全县林业统计报表,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九)人事股。负责行业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下属单位及人员考核,承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十)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对工作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
(十一)机关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机关纪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