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02-25 15:47 来源: 南江县林业局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和法治监督,完善林业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法治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典型案例学习5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6次,安排部署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督促各分管领导履职尽责,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确保履职到位。将法治建设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思想引领,深化学习宣传。一是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年度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二是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会前学法工作方案》、印发《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法和会前学法共10余次。三是扎实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 、“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灭火、环境保护、禁毒知识、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累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40余幅、宣传海报2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主动履职尽责,加强“三防”建设。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印发《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监管服务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林地使用确认、专人跟踪、监管情况报送等制度,严格管理林地林木审批。全年审批使用林地77宗共331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45宗共102公顷;临时使用林地10宗共2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23宗共207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12件,审批林木采伐共98078立方米。日常巡查发现涉嫌未经许可进入自然保护地、未经审批违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点位15个,发出工作提示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各16份,移交问题线索14个。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4起,处罚金400余万元。完成132个林草执法变化图斑的现地调查和数据比对,积极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典型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加快编制《南江县森林防火规划》,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三个”职责清单,推进国省“两个”系统应用,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整治责任清单,加快推进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的道路清表工作。共排查整治森林火险隐患231处,完成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9套、人车闸道智慧监控系统14套和监控平台建设1个。印发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4.4万份、宣传折页10万份、宣传单12万份,发放宣传手提袋4万个,推送防火短信35万条,利用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LED屏等广泛开展防火宣传,营造人人都是防火员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实生物疫情防控。完成重点柏林区蜀柏毒蛾生物农药飞机防治任务2万亩。清除零星异常枯死松树2358株,对发现的枯死马尾松正开展清理工作,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除治。开展苗木、种子等繁殖材料及木材、药材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日常调运检疫、产地检疫42次,复检12次,实现产地检疫率100%。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执法人员40人次,开展林业植物及其制品、涉木单位或个人、涉苗木单位或个人、通讯、电力等专项检疫执法,检查木材加工企业21家、通信电力单位4家、涉松木建设工地3家,监督复检进口松木1次,未发现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狠抓制度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最终决议,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聘请巴中市南江县集州法律服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全局重大决策及合同签订、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合同、文件3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及研讨涉法事务10余起。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向群众公开法律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认真开展审查,检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等。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清单管理,推行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做好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有关工作事项的公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印发《“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带案下访工作,积极听取当事人诉求和做好群众疏导工作,专题研究推动信访案件处置工作;积极做好涉林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效办结信访转办涉林事项,全年调处林地纠纷20余件,未发生因山林纠纷引发的重大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筑牢安全底线,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坚持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办理。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向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最大程度消除复议和诉讼风险,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等日常工作,通过发放普法知识手册、法律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向项目业主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利用“12.4”宪法日、“6.26”禁毒日、“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全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张贴标语、悬挂横幅40余幅,发放法律法规书籍6000余册,并在我局一楼大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群众对林长制改革的目标、作用、意义理解不够,部分林长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主动作为,未能及时发现、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情况,履职不到位,治理效果打折扣,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审批服务仍有欠缺。审批进度跟进机制不完善、审批节点透明度不足、未及时反馈申报补正材料、跨部门流转缺乏有效衔接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审批事中事后服务有缺位,未能及时告知业主使用林地注意事项,未及时发现部分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违规行为。

(三)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随着森林公安的转隶、执法大队的撤销、编研中心的改编等一系列机构改革,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较为欠缺,执法能力素质有待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依法治林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职权法定,强化行政权力的源头治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增强林草行政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持续提升林长工作效能。围绕推行林长制工作,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林长巡林工作,构建责权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长制体系。

(三)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不断丰富宣教内容,拓宽普法渠道,广泛宣传宪法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意识,提升林业法治宣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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