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职能转变;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在建工地、“五烧”禁烧、道路扬尘和餐饮油烟等管控,加强辖区内企业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农产品农用地涉镉重金属排查整治,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可控。
2.务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实抓好问题整改,严防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衍生,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第三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
3.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照《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标体系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指标》要求及复查反馈问题,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全方位开展无死角“大清扫”;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出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充分做好现场点位准备,深度总结提炼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4.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机结合,策划包装具有针对性、规范性、操作性的高质量项目。加快推进EOD项目入库包装,大力争取生态环境金融支持。务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前项目完工率和资金拨付率均达100%。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3 人,供给车辆5辆。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按照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式名称进行罗列)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
3 |
巴中市南江环境信访与应急处置中心 |
4 |
巴中市南江光雾山生态环境保护所 |
第二部分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29.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项收入支出减少。(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529.1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9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529.1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3.01万元,占总支出87.5%;
项目支出66.17万元,占总支出12.5%。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1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项收入支出减少。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9万元;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19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1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项收入支出减少。(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11万元,占7.6%;
卫生健康支出32.24万元,占6.1%;
节能环保支出426.74万元,占80.6%;
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0.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对企业污染源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移动执法系统,执法装备和车辆维护。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等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359.7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55.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83万元,绩效工资41.7万元,津贴补贴64.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11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5万元,奖金6.02万元,住房公积金3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4.2 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14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0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14.4万元、物业管理费0.8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3.84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8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6.17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9.18万元,其中:党建经费3.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5.8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及工会活动开展,职工体检等支出。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3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用、维修费用等,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下属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28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298.07万元,累计折旧1580.79万元,净值1717.28万元。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5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3年底,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个,预算项目资金37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
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