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5-04-03 17:27 来源: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巴中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美丽南江建设为统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2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II类及以上标准,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比例达76%以上,5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完成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减排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5%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保持100%。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推进美丽南江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形式,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分行业组建宣讲小分队,培育完善师资力量,创新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小标兵、四川美境行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体验阵地。


(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三)统筹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美丽四川建设南江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完成8个方面29个指标建设任务,扎实抓好生态惠民示范工程,推动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工作在南江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出台《南江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八大重点任务”,修订南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惠民示范工程“天更蓝”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常态化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整治,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推进县(区)共治。


(五)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和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气源头替代,提升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设备运行率,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实施《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南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持续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巴中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全县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组织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突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完成长赤镇养生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黑潭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巩固南江河、神潭河等河流1公里岸线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开展南江河国家美丽河湖、神潭河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完成1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巡检任务。


(八)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红鱼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优化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


(九)持续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在大河、元潭等乡镇建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20个,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160户,提升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完成下两新桥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常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开展长赤镇龙池村道河沟至石马坟段小河沟水体治理。


五、巩固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土壤环境控源治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管控清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督促重点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规范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监督性监测,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十一)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尾矿、水基岩屑、污泥、洗砂尾泥等典型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尾矿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持续指导企业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十二)扎实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执法,按期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提升数据审核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新污染物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六、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支持产业融圈强链系列措施,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超长期国债、托底性帮扶等项目保障服务,协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高桥水库、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环保项目质效。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等国省支持重点,精准储备入库一批优质环保项目。强化环保项目实施,完成生态惠民幸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十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工作专班,深研国省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建设碳普惠交易平台,组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六)高质量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央督“后半篇”文章,推动科学专业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央督省整改任务第四十九项“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全面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十七)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核查整改国省下发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绿色改造,建成南江煤电公司煤矿、海螺水泥谭家山石灰岩矿等绿色矿山。新建徐家坝、琉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璃寺等口袋公园,推进森林植被恢复和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龚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序时推进《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启动建设光雾山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站。

(十八)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野外作业辐射环境监管,指导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十九)加快生态环境领城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考核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供排净治一体化机制。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行政处罚“五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两打”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优化调整“十五五”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推动编制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预案,组织开展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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