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多形式、多渠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二是持续服务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产业发展,高标准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招商引资、粮油播面、生猪养殖、黄羊倍增等目标。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紧扣全县“一核三带六片”基层治理发展路径,加快推进林家坝、西佛山社区“善治相伴365”示范点位创建和断渠社区“三区同建”基层治理试点品牌创建工作;加快实施“1+N”党群服务矩阵项目,全面完成18个城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利服务。四是持续守牢安全底线。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森林防灭火、防洪度汛、防溺水等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五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以“两制”为抓手,持续扎实开展民生诉求“大起底”工作,深入推进“三零社区”创建,及时发现并处置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化解辖区老难信访问题,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集州街道办事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9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81.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6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4.29万元,占总收入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0万元,占总收入0.22%。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81.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16万元,占总支出97.2%,项目支出89.13万元,占总支出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81.2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3.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8.1万元、农林水支出85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6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9.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防支出0.52万元、其他支出7.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4.2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7.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09万元,占27.91%;公共安全支出0.05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6.00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57万元,占8.84%;卫生健康支出18.03万元,占0.57%;城乡社区支出998.1万元,占31.44%;农林水支出851.2万元,占26.82%;交通运输支出5.63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125.93万元,占3.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防支出0.52万元,占0.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87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4年预算1.0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1.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4年预算0.0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7.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支出(类)(款)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7.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支出方面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14.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方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6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开支的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1.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面开支的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6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养老方面开支的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23.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方面开支的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支出的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0.4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7.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988.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4年预算489.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4年预算8.60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方面的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1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130.9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179.6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5.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乡道公路养护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25.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0万元,比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定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7.00万元,占100.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770.82万元
1.人员支出1515.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0.26万元, 津贴补贴184.37万元, 奖金351.1万元,绩效工资12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3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33万元, 住房公积金128.76万元,其他3.2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23.99万元,其中: 办公费48.07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5.00万元,差旅费55.43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7.20万元,工会经费15.19万元,福利费25.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3.16万元,其中: 抚恤金23.92万元,生活补助1122.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万元。
(二)项目支出82.13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4.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
七、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9.13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