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2024-06-11 11:44 来源: 集州街道办事处

一、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街道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协调发展。

(二)便民服务中心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政府机关办、中心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管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4.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5.按规定向街道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单位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等)都属于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归档。

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各职能办公室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二)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三)涉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四)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街道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

(五)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拆散、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四、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三)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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