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2025-06-12 14:56 来源: 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集州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规范运行和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保障的社会效能,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严格招聘程序,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落实考核考勤,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各村(社区)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政策上传下达、公岗从业人员培训、相关资料归集和报表报送等,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将本辖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个人照片、具体工作区域(事项)等信息,在村(居)务公示栏或交通要道等地进行张贴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村(社区)要为每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定制专用工装(县区统一样式),在日常工装时严格穿戴,切实提升辨识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四、由聘用人员本人完成工作,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人岗不符的情况,具体工作内容由各用人村(社区)负责。

五、严格人员日常考核考勤,不得出现有岗无人、虚设岗位等问题,具体工作考勤由各用人村(社区)负责。

六、及时准确发放补贴待遇,不出现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等问题。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资格合规合法,不出现年龄超标、聘用时间超限等问题。

八、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规范到位,不得出现有人无档、有档不全问题。

九、严格日常督查检查,不出现聘用人员脱岗、离岗、不按时上岗等问题。各村(社区)要定期进行岗位人员检查,核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工作情况。对违反补助资金审核、使用管理规定,安置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虚报冒领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要及时纠正查处。

十、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集州街道和所在村(社区)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服从统一调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公岗从业人员培训。拒绝上岗安排的,考核结果差的,各村(社区)要及时报集州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备案,并予以辞退。

十一、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事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病假、事假经所在用人村(社区)书记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假。凡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的,予以辞退。

(二)考勤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各用人村(社区)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建立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等,并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记录表,建立好考勤台账,各岗位人员每月20日前上传不少于1张工作照片,交各村(社区)报集州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装档备查,各村(社区)并于每季度末向集州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报送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考勤台账及每月不少于1张的出勤影像纸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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