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5 10:04 来源: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发改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职责

根据南编发〔2020〕4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自然资源政策和生态环境政策。推进融入“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港澳地区除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全县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食糖和食用油等应急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建议。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核查粮食收购价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信息。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和争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组织实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建立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组织争取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实施西部大开发、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工作。协调铁路、机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县发改局将坚定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推动“项目投资突破跨越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等行动落地落实。

(一)抓好项目投资。一是力争年内储备项目200个400亿元,产业项目占比不少于60%,10亿以上项目不少于15个,在库项目开工转化率不低于去年。二是紧贴新政策抓争取,力争长赤镇入列省级百强中心镇。三是用好用活5000万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攻坚抽水蓄能、高桥水库、官方沟水库建设重大项目在2024年审批、核准达到开工条件。四是加快97个市县重点项目进度,确保支撑固投入库100亿以上,中省预算内、超长期国债、专项债投资进度超省市平均水平。五是加强招引力度,力争全年新签约项目55个、到位资金65亿元。

(二)抓好主导产业。一是围绕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3万千瓦)、5万千瓦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二是围绕培育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项目和年产40万吨霞石二期项目。三是围绕培育食品工业集群,加快推进肝素钠、生食发酵火腿、意式面点、秦巴食品产业园、宜宾南江食品产业园等项目。四是围绕已上重大工业项目,迅速制定产业延链招商图谱,储备招引一批上下游左右岸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三)抓好防范防治。一是严守市政府“四个一律”“三个坚决”要求,严格落实《巴中市重大事项决策规定》,严把项目审批关(备案关)、审核关、决策关、程序关。二是逗硬落实“1+6+X”项目联审机制,继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尽快出台《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抓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式”服务和金牌保姆服务,推动项目真规范、早落地、早达效。三是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治和防范新形象工程,制定《规范和防止“新形象工程”九条措施》,建立负面清单,从源头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四)抓好粮食安全。完成县级储备菜籽油轮换工作。加强对长赤翡翠米精深加工中心项目督促,力争2024年底完工并投产。认真开展2024年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五)抓好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应检工作,力保在巴中市在省对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秀的名次,并完成省对市营商环境评价的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项目投资“金牌保姆”服务,在项目审批、核准、立项等方面做到用心用力,一切服务于项目,一切围绕于项目,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落实。扎实做好经验信息采纳和典型案例推广,从严督办考核,确保信息采纳推广排名靠前。

(六)抓好稳供保价。完成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完成公办幼儿园(含普惠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完成巴中泰达、长赤天皓燃气公司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做好价格调控、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农本调查等工作。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七)抓好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自我革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扎实、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团结进取、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锚定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县发改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1个股室,下属管理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均未独立预算、独立核算,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县发改局统一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4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长赡人员1人),比2023年年初减少在职人员2人(其中:到龄退休1人、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1人)。供给车辆1辆。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发改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82.3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8.2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388.6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项目支出390万元,是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其他项目增加变动及人员增减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4年收入预算882.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34万元,占1.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9.01万元,占98.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4年支出预算8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85万元,占86.57%;项目支出118.50万元,占13.4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82.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8.2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388.6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项目支出390万元,是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其他项目增加变动及人员增减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9.01万元、上年结转13.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4元、农林水支出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县发改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9.0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1.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12.9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88.65万元,其中:由于驻村队员人员增加,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增加1.5万元;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减少0.15万元;上级财政项目支出390万元,是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0万元、农林水支出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 410.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 年预算数为 1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事业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166.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72.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7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8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6.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县发改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县发改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上年结转6.94元。其中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94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上年结转数6.94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专项经费项目6.94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县发改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76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情况

运转类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情况

特定目标类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完成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粮食执法工作、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涉纪涉案价格鉴定工作、上派学习锻炼工作、节能宣传周工作、双碳推进工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价格监测工作、项目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团队工作、重大课题调研和重点项目牵头工作。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发改局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24年初部门预算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执行中,如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公务接待费2024年与2023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减少7.2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公务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比2023年预算减少7.2万元。减少原因:公务用车用途变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底,县发改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县发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打印纸、复印纸;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2.35万元。其中:县节能监察中心车辆1辆19.5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2.79万元,无房屋,使用办公用房屋产权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预算869.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673.57万元;基本公用经费4个,涉及预算76.94万元(含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3.36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15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13.政府采购情况表(表6)

14.社会购买服务情况表(表7)

15.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表8)

16.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表9)

发改局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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