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2024-05-21 11:01 来源: 民政局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民政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自20239月起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进一步保障儿童助学权益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高、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足助学条件的普高生每学年3000,本专科和硕士每人每学年6000。都按照每季度的方式发放助学金。

项目周期:20231月至202312

资金额度:45万元(中央福彩39万元和省本级福彩公益金6万元)

项目负责人:张艺霖

联系方式:0827-8513977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我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的要求,精准助学工程对象,严格兑现落实助学资金。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学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资金按季度发放(2500/季度)。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3000//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余学生按照孤儿助学工程执行;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3000//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6000//学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2023年共资助47名孤儿。资金按季度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接发放2023年,我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资金39.5万元,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9人,发放资金资金2.1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建设,完善了儿童保障体系,儿童关爱工作效果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满.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满.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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