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对2023年纳入的精神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进行补助。
资助对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资助内容:指导中心建设和设备设施购置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40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候波
联系方式:13541792567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实施接受县民政局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在县民康医院二期一楼450平方米进行了装饰装修,设置了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室、舞蹈室、手工室、体能培训室)、生活技能培训室、社交培训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智慧减压室)等科室。自康复指导中心建成以来开展室内康复活动(手工、舞蹈、棋牌、健身等)累计1699人次,室外开展活动累计9440人次,服务达11273人次,大大的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交能力,群众关注度、接受度及患者、家属参与度、满意度。通过社区康复服务达到以下效果:
(一)预防精神残疾的发生。早期发现患者给予及时充分治疗和全面康复措施,采取最好的治疗效果,使多数患者达到治愈和缓解,加强巩固治疗,防止精神残疾的发生。
(二)尽可能减轻精神残疾程度。对难以治愈的患者,要尽可能防止其精神衰退。对已经出现精神残疾者,也应设法逐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以减轻精神残疾程度,从而减轻家庭负担。
(三)提高精神残疾人士的社会适应能力。康复的过程就是使患者适应及再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同时也减少对社区的不良影响。
(四)恢复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康复训练,使患者具有代偿性生活和工作技能,使其尚存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争取能够达到独立做一些工作,或操持部分家务,且能自己支配安排与享受闲暇的时间。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1〕162号)《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