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对2023年纳入的精神康复服务站的站点建设进行补助。
资助对象:长赤镇卫生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
资助内容:站点建设和设备设施购置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20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冯旋
联系方式:13795940386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项目实施接受县民政局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对长赤镇中心卫生院五楼600平方米的站点进行了装饰装修,设置了体能训练室、居家培训室、心理咨询室、社交训练室、生活技能训练室、阅览室、智慧减压室,并添置了跑步机、双向推胸器、动感单车、钢琴、吉他、休闲沙发、休闲桌椅、相关的厨具、电脑、围棋等相关设施设备。自长赤镇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以来开展康复活动3次,服务达230人次,对患者及其监护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3次,促进就业人数达30人,大大的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交能力,群众关注度、接受度及患者、家属参与度、满意度。通过社区康复服务达到以下效果:
(一)预防精神残疾的发生。早期发现患者给予及时充分治疗和全面康复措施,采取最好的治疗效果,使多数患者达到治愈和缓解,加强巩固治疗,防止精神残疾的发生。
(二)尽可能减轻精神残疾程度。对难以治愈的患者,要尽可能防止其精神衰退。对已经出现精神残疾者,也应设法逐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以减轻精神残疾程度,从而减轻家庭负担。
(三)提高精神残疾人士的社会适应能力。康复的过程就是使患者适应及再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同时也减少对社区的不良影响。
(四)恢复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康复训练,使患者具有代偿性生活和工作技能,使其尚存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争取能够达到独立做一些工作,或操持部分家务,且能自己支配安排与享受闲暇的时间。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1〕162号)《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