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11 14:25 来源: 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组成。南江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7个股室;下辖救助站、捐赠站、福利院、殡管所、婚管所、敬老院管理所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三是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四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五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六是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七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概况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共36人,年末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高效“公转”,围绕业务工作快速“自转”,深化底线意识、规矩意识、创先争优意识,突出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善困难群众帮扶机制,保障基本民生。着力构建多元参与、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均等可及、综合高效的困难帮扶格局,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覆盖全面、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群众救助需求的摸底排查工作,畅通群众申报救助渠道,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主动发现并及时准确掌握群众救助需求,落实综合救助措施,确保牢牢兜住因疫情影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完善疫情常态防控制度,守住防控防线。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不断完善优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和直属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民政系统零病例、无感染。进一步优化“五社联动”机制,牵头做好社区疫情排查工作,筑牢疫情应对社区防线。

(三)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严防事故发生。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房屋、食品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排查风险点,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完善项目工作奖惩办法,确保工作实效。紧盯目标,适时调度,倒排完成时序,明确工作专班奖惩办法,加压力,添措施,凝心聚力抓好项目招引、储备、固投各项工作,完成县民康医院二期和下两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方案,打造慈善品牌。积极申报实施省级慈善县创建项目,加快培育具有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建立社区慈善资源链接机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促进慈善事业宣传形式不断多样化、创新化;切实抓好“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做大彩票公益金总量规模;着力打造慈善项目品牌,探索开展“互联网+慈善”活动,多元化开展新型慈善捐赠工作。

(六)完善社会事务管理系统,提升治理效能。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示范站5个,建成村社会工作示范室4个,通过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落实社工岗工作职责,全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发展社工组织,完善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孵化、培育及能力建设。实施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居家养老服务、失能老人护理型床位改造、养老综合建设等项目,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鼓励民政干部积极参与社工考试,参考人数达到100人以上。

(七)完善高效运转工作格局,深化效能建设。全方位推行民政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民政大数据平台,加快实现群众办理民政业务更简、更快、更易,部分事项实现“指尖上办”“远程办”;全面加强公文运转、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处臵等工作,加强全系统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加强集中核算财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工作,着力提升财务统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全面做好民政领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度总计收入24836.3万元,本年收入248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47.6万元(年初批复预算拨款收入20198.6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4447.6万元,决算数为244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7万元。本年支出2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项目支出2357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24836.3万元,与2022年19360.6万元相比增加5475.7万元,增加28.2%。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2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5.3万元,公用经费74.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2357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总支出2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3万元),项目支出23576.7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25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2022年民政局专项经费支出2357.6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5.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4797.5万元,残疾人事业补贴1962.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1808.1万元(包括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800.5万元,特困供养2500.9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8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4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353.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制度。为加强业务工作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访接访制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2.纪律制度。为加强对各项工作办理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民政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3.财务制度。为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存量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机构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审核审批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

4.内控制度。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涉及内部控制管理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领域相关制度,梳理了全部工作流程,制作了流程图,设置了岗位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及流程说明。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要求,我局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20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3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监控。我局年初预算的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或特定人员经费,制定了资金使用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进度进行资金计划申报,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流程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整,形成了长效机制。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对2023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每月按要求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零报告。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3年预算政府采购计划万元(不含项目),实际完成包括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在内的采购569.87万元,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3.“三公经费”使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203万元,完成预算0.9203万元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对无实质意义的来人来客不予接待;我单位无公务车,无因公出国等事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预算支出。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预算支出。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0.9203万元,完成预算0.9203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增加0.4043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2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来南江检查民政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共计支出9203.00元,具体内容包括:湖北省京山市救助站护送南江籍流乞人员就餐费560.00元,东西部协作民政领域交流活动接待费1500.00元,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暨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接待餐费2400.00元,省民政厅副厅长来南调研接待费1500.00元,金华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一行来南调研接待费1350.00元,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来南考察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接待费1100.00元。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3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3年决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主动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救助工作,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将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提高救助的精准度和及时性。用活“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分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低保、特困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发放惠民资金1.71亿元。

(二)优化分层分类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率先要求敬老院将入住特困人员供养金全额用于其生活开支,极大地提高了供养质量。争取东西部协助资金600万元,改造槐树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100张。落实资金241.7万元,购买“四件套”等慰问物资,慰问特困和百岁老人共计3500名。在全市率先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发放资金15万元。今年,完成了640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落实了52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80万元,建成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4个,11月初,全市农村互助养老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三)健全关爱保护机制,保障儿童基本权益。成立了南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核定编制3名。在32个乡镇(街道)、309村、102个社区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全面开展孤儿和困境儿童定期走访等关爱活动。建立“公益性岗位+未成年人保护”运行模式,利用公益性岗位在各村设置1名未保专员,经验做法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动态》采用,10月,在全省未保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加大培育孵化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35个,做到应建尽建,选派28名党建指导员,到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建成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主功能区500平方米,引进巴中春天社工服务中心负责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在11月中旬召开的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2个。

(五)探索推广典型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牵头治理农村大操大办,牵头落实制定一份专项村规民约、成立一个红白理事会、签订一份承诺书等“七个一”工作举措,有效遏制了“高价彩礼”“宴席风”。

(六)注重社会效益发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开展“鲜花换纸钱”等活动,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规范开展婚姻登记,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2848对,办理离婚登记382对,补办证件1646份。2023年,已办理结婚登记2214对,已办理离婚登记491对,已补办证件1249份。完成婚姻档案电子化12万份,群众查询有关信息更方便。

(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助推民政事业发展。下两区域性养老项目是省民政厅2022年12月下达的省级养老设施建设项目,选址于云顶镇云顶茶村,占地面积13.9亩,设计建筑面积14999.6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00张,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600万元,已到位1080万元。今年6月底完成招标,工期为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现已完成桩基建设,预计明年年底完成主体建设。民康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是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扩建精神康复中心5762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实施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和绿化工程,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可投入使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加之压缩一般公共经费后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4.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南江县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

 95

基础工作管理(15分)

组织机构完善

岗位设置合理

2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2

管理制度完善

内控制度建立

2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合规性

2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2

内控制度执行

2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2

指标体系完善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2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2

宣传培训

宣传培训

1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及时性

1

会计核算及时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规范性

2

会计核算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2

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规范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管理(1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规性

1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1

与工作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覆盖率 

绩效目标覆盖率

4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完整性

1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1

绩效指标操作性

1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1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1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1

绩效运行监控(15分)

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2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预算执行率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2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监管

预算执行率

1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1

财政审批

1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1

政府采购合规性

1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1

资产清核

1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1

日常管理

1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1

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决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部门项目自评率 

部门项目自评率 

5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5

资金评价覆盖率  

资金评价覆盖率  

5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评价质量

评价质量

5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5

评价结果应用  (15分)

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信息公开

3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按《南江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监督管理

绩效问责

3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0

项目及资金调整

项目及资金调整

3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3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项目支出绩效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30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29

绩效管理创新(+5分)

管理制度创新  

3

在绩效管理制度上有创新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0

工作推进创新  

2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0

监督发现问题 (-5分)

违规问题

-5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分

 0

扣分项(-5分)

-5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县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0

评价结论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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