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民政局单位决算
2023年度
四川省南江县民政局单位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 9月 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0
附件1……………………………………………………………………………20附件2……………………………………………………………………………32
第五部分 附表………………………………………………………………………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独立预算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南江县社会福利院
2. 南江县殡仪管理所
3. 南江县救助管理站
4. 南江县敬老院管理所
5. 南江县婚姻事务所
6. 南江县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站
7. 南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4836.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75.69万元,增长28.2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图1:收支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83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47.61万元,占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68万元,占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8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65万元,占5.1%;项目支出23576.64万元,占9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36.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75.69万元,增加28.2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07.15元,增长27.06%。主要本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4.89万元,占98.31%;卫生健康支出361.47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48.75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44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5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08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96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7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3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0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18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7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单位一直没有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是公车改革单位,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是严格中央八项改革,杜绝浪费,公务接待大多安排在机关食堂。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来南江检查民政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8.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3万元,比2022减少54.16万元,减少42.15%。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临聘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9.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是车公车改革单位,无单位自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特困供养金、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并对其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支出收支相等,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
18.老年福利:高龄老人的津贴支出。
19.殡葬:倡导绿色殡葬,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资金。
20.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1.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困难支出。
2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县级补助支出、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24.两新组织经费: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23-202001-南江县民政局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