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4〕4号)的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县自规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一)机构组成
县自规局本级内设职能股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人教股)、信访股(法规股)、自然资源督查股(执法监管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内部审计股、项目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与矿产管理股、地质灾害防治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财务股)。
(二)机构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域内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县乡镇、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7.组织拟订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及批准后管理和监察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对地图和地图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验证、备案工作。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在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人员概况
局机关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年末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岗10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不含土地储备中心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收入金额286,964,542.66元,本年调整预算收入19,055,524.89元,预算收入合计306,020,067.5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46,899.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473,168.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总支出306,020,067.55元。基本支出15,988,738.9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102,303.17元,公用经费支出886,435.78元;项目支出290,031,328.60元。
按经济分类支出合计306,020,067.55元。工资福利支出14,935,143.17元;商品服务支出8,855,743.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885,160.00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81,344,020.99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本单位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规范》《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涵盖了议事决策、预算管理、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事管理等各方面,事务性规章制度包含会议管理、公文管理、印章管理、日常办公业务、公务卡管理等各方面。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覆盖范围较全面。
(二)制度执行情况
本单位各项制度执行较好。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设置基本能反映“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指标值覆盖了全部预算金额。
(四)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无新增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情况。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循南财采[2020]23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有预算才有采购,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采购制度执行;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单位业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一采购。
3.三公经费管理。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7,599.73元,实际支出总额132,227.99元,占预算数的83.90%,其中:公务接待费2023年实际支出62,2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实际支出69,997.99元。本年“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执行状况良好。
4.资产管理。对新购资产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系统使用规范,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与财务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一致。
5.信息公开。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无。
7.财务核算
财务档案装订整齐,及时归档,分项目核算。
(五)综合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地卫片执法及变更调查经费”、“增减挂钩成本支出”、“规划编制”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2023年及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制度等。项目资金基本满足了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需求,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环节进行了全程监控,也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土地卫片执法及变更调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2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卫片执法、土地变更调查及综合动态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土地利用地类、面积、属性,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2)增减挂钩成本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367万元,执行数为20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0%。通过项目实施,主要是为确保我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成本性支出。
(3)规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239.99万元,完成预算的8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7处城乡规划编制,完成张家坪公园及县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
四、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93分(总分为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详见附件:《南江县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管理制度不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未细化。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等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附件: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docx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