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5-01-16 19:17 来源: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
现将《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6日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如下:
1.负责矿山采矿许可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非法违法行为,监督指导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对按规定关闭、取缔的矿井,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2.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与安全生产规划衔接,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关系;
3.监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地质环境治理;
4.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依法实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及地理信息市场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评估,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作;
6.指导加强铁路沿线矿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协调督导铁路沿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整治等工作;
7.指导村庄规划、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地改建、扩建等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