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和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机构实施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十七)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办理全县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八)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九)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项目审批“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办公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西佛路72号
邮编:636600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7-8222517
领导分工
马明,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委农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农办,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绩考核、农民增收、农业经济目标、重点项目、综合执法等工作。
宋晓飞,男,汉族,1973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面工作。
毛清晰,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的建设(含机关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党务公开、统战、群团工作)、工会及体育事业。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干部作风建设、退休干部管理、退役军人管理,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杨波,男,汉族,1977年9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依法治县、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宗教、防邪禁毒、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物检疫、动物产品检疫、屠宰监管、农业发展规划、农场体制改革、园区创建、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等工作。
严斌,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副局长
负责南江黄羊产业、畜禽产业、肉制品全产业链发展、渔业、河湖长制、长江十年禁捕、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兽医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动物防疫等工作。
李正东,男,汉族,1989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负责“三农”政策研究、重点工作督察督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绩考核、农民增收,目标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外宣、机关后勤、机关安全、保密、档案、机关政务运行、机关节能减排、基层减负(精文减会)、信访维稳、议提案办理,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含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彩票公益金等)、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
岳荟萍,女,汉族,1986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农旅融合发展、大棚房清理整治、东西部协作、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茶叶、蔬菜产业发展等工作。
何洲,男,汉族,198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粮油产业发展、粮食安全(含粮食调查点)、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防灾减灾、植物疫病防控与检疫、现代种业、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撂荒地治理、农村环保等工作。
杨茂林,男,汉族,1990年1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负责农业政府投资与计划财务、农业金融保险、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革命老区建设、托底性帮扶、农业行业非法集资、根治欠薪、惠农政策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项目储备、招商引资、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民营经济、菜篮子”工程、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合作经济与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三资”管理、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财务管理、农经统计,生物医药、金银花产业发展等工作。
(一)办公室(信访安全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关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与新闻宣传、史志编纂、绩效管理、督查考评、信访稳定、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行业和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组织开展“三农”工作中的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起草“三农”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业农村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化工作、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农村改革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制定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政策性文件。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推进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宜居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乡村治理指导股。牵头研究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六)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场管理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申报、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农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和管理。
(七)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
(八)特色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起草推动“三大”主导产业(南江大叶茶、南江金银花、南江黄羊)、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评定和监测工作。指导烟叶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九)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拟定种植业(粮油、中药材、水果、蔬菜、食用菌、蚕桑等粮经作物)产业发展的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牵头农业防灾减灾,承担农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农药与肥料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用药用肥。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和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拟定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措施和规划,指导种子基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南江大叶茶、南江金银花选育保种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畜牧渔业发展股。拟定全县畜牧业(包括巴山土鸡、青峪猪等)渔业发展的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指导农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科学放牧和打草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南方农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指导奶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禽渔业防灾减灾。组织指导畜牧业、水产业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畜禽、水产资源和新品种保护与管理、种畜禽和水产种苗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措施和规划,指导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南江黄羊选育保种工作。负责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十一)兽医兽药与屠宰监管股。拟定全县畜牧兽医和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十二)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三)农业机械化股。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与装备项目。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十四)市场信息和投资促进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股)。牵头抓好农业服务业发展。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起草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支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措施,承担农业项目储备申报、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作和农业会展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十五)科技教育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牵头组织农牧渔新品种育种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工艺的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制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
(十六)计划投资项目和财务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十七)人事股(农业人才办公室)。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关外事侨务与涉农国外智力引进、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关党委(监督审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