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09-01 17:25 来源: 政府办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我单位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制定绩效目标、统一项目资金管理、统一资金安排使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审核、审批。

2.项目设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巴府办发[2012]80号、2017年11月13日四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市征〔2020〕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12年10月实施;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优待原则发放,标准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统计指标调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义务兵户籍所在区(县)入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财政负担。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运行,需设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经费,项目申报与政策和需求相吻合。

3.资金管理。

(1)制度制定情况。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按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3)资金支持项目的范围。享受对象为义务兵家庭。

(4)资金支持的方式。纳入财政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补助标准为:按照“义务兵户籍所在区(县)入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标准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2.项目绩效目标。①项目完成。全县享受义务兵家庭户数457户,于20201231日前全部完成补助发放。②项目效益。改善义务兵家庭生活质量,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③满意度指标。义务兵家庭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绩效申报分析。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政策文件相关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财预[2020]12号文件下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03万元,南财预[202071号文件下达25.4106万元,资金安排通过了县人大审议,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安排均申报了绩效目标。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度我单位陆续收到县级财政下达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628.4106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计划安排后,我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及绩效目标,实际到位628.410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本项目属于人头经费性质,无其他筹措方式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相关费用628.4106万元,当年全部发放到位。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符合规定,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支付,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财务管理上,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属于人头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实施流程由业务股室进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相关资料收集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资金支付由业务股室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审批系统经办--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审核--财政局归口股室审核--办公室财务岗拨付。

()项目管理情况在资金管理上,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制定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审核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2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数457户。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于20201231日前按时足额完成补助发放。

()项目效益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户数457户。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于20201231日前按时足额完成补助发放。

(4)项目社会效益情况。切实维护义务兵家庭权益,激励适龄青年参军保卫祖国。

(5)项目可持续效益情况。对现役军人家庭影响至少两年以上。

(6)受益群体满意度。义务兵家庭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巴府办发[2012]80号、2017年11月13日四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市征〔2020〕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设立,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严格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自评得分97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预算约束控制不到位。未根据具体的项目编制预算约束控制措施。

2.制度建设存在差距。未针对具体的项目制定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等措施制度。

问题存在原因分析:因该项目资金属于民生人头经费范畴,直接通过银行卡支付给个人,不存在验收、进度控制等环节。

()相关建议

1.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由经办业务相关股室对相关监管制度进行梳理,针对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2.建议财政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及内控牵头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熟悉财政政策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2020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针对在绩效评价中反映出的制度不健全问题,由内控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学习,提高技能。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财政政策知晓度和覆盖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长期坚持组织学习,加强各股室经办及负责人对项目绩效的重视。

()举一反三,全面自评。针对该项目自评发现的问题,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结合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开展,拟对2020年全部项目进行自评。

 

附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绩效指标评分表.xls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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