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南人委发〔2025〕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压实责任抓贯彻。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支部学习、干部职工会等会议重要内容,集中学习领会原文原意。2021年以来,组织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人员、局机关工作人员专题培训4次,结合春秋退役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必学课程,组织学习779人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28次、进企业34次、进学校22次、进乡镇(社区)163次、进军营8次,参加人数达3000余人次。
(二)强化宣传抓贯彻。2021年以来,订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读本3万余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掌上南江、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推送法律宣传20余次;以常态化走访、“院坝会”、“座谈会”、田间地头随访等方式“面对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讲14000余人次,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提高了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知晓率。
(三)聚焦重点抓贯彻。我们坚持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与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各项要求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夯实服务保障体系。我县各级服务中心(站)围绕工作职责,努力实现“五有”全覆盖目标。2021年以来,共完成创建高标准示范型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8个,标准化建设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2个,新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组建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完成南江烈士陵园三年提升行动、县优抚医院提质改造、县退役军人档案室建设、县军休所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县光荣院改造项目,全县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培树先进典型,挖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志、全省就业创业之星符仕伟等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对接组织、民政部门,形成合力,推动优秀退役军人依法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全县共有67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书记,157名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委员,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阵地,成立红色志愿服务队33支,招募志愿者264余人,开展志愿活动100余场次。成功培养红色宣讲员25人,组织红色宣讲员开展“红色故事进校园、进部队”等活动20余场次,营造了浓厚的尊军崇军氛围。三是大力扶持就业创业。自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350余名退役军人进行了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均为100%。举办了8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9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1500余个工作岗位,吸引782余名退役军人参加,达成意向数743余人,积极扶持巴山源农业服务公司、牛有可源等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物资进企业19次,1人获评省级就业创业之星。四是扎实做好移交安置。联合人社、公安、人武等单位协同配合,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采取“线上+线下”工作模式,累计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873.55万元。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全部安置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五是用心用情优抚褒扬。2021年以来精准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1368.45万元,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145人次367.35万元。全力实施“十百千”社会化拥军工程,发展怡和药房、锦江宾馆、世纪朝阳大酒店等拥军企业13家,拓展含医疗、文旅、食宿等与服务对象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优待项目67个。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等烈士纪念活动,祭奠烈士、缅怀英烈。六是坚决维护合法权益。建立“老兵聊天室”、会同司法局组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站,畅通退役军人诉求渠道,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合法诉求和问题76个,法律援助13人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守牢了“三不发生”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权益维护压力较大。在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参战、参试、优抚对象身份认定等事务处理中存在服务对象有相互攀比心理的问题,特别是部分群体人员数量多、期望高、诉求强烈,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压力还是比较大。
(二)帮扶援助投入不足。全县因年老、疾病、突发意外致困的退役军人数量逐年递增,相对于困难退役军人数量关爱帮扶资金投入略显不足。
(三)服务保障能力不强。部分基层服务站存在经费保障不足、场地欠缺、工作人员流动频繁等情况,导致服务站建设不够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法规解释不清,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退役军人多元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紧跟军地改革步伐,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法律政策制度落细落实。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增强退役军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规范表达信访诉求,减少非正常信访现象。加强风险研判处置,坚持每季度全覆盖诉求摸底、到基层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持续推进重复访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加大矛盾问题化解力度,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按照“五有”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职能职责,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服务站互学互鉴,提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整体能力水平。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基层服务站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