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6-29 16:45

2022年以来,南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提升统计法治能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南江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职,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1.深入开展统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最新要求,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严格依法落实“双公示”制度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制度,切实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2.积极配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工作,依法梳理南江县统计局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好相关政务信息完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权力的行使。畅通反映投诉举报涉法问题“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3.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南江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南江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流程等内容,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强化法制审核工作,对重要文件、决定、协议严格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调解。截止2022年12月,南江县统计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情况。

4.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做好政务信息编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修订《南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2022年,及时发布《2021年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月报》10期,撰写统计信息分析165篇,其中被市级采用140篇,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咨询和解答200余次。

(三)加强统计监督,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1.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把统准统实统计数据作为全县统计系统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切实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库退库等“四个必查”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统计督察整改、“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检查,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专题纠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2.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一是强化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严肃性,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记录,禁止以任何形式影响数据生产过程。二是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举报台账,对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线索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三是扎实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政务服务”等工作,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统,将统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四是做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干部选拔任用“一票否决”事项,截至目前,共回复32份县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征询意见,有效防范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

3.推动统计监督和其它监督协同配合。常态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有关议题,主动接受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事项的监督。加大与纪委监委、审计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与纪委监委、审计部门等统筹衔接机制,促进无死角对接,相互借势借力,实现信息、资源、成果互享共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四)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1.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为深入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我局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于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完善处罚记录和原始凭证材料,做到一案一卷。同时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省市统计局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推动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有效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和“零立案”等问题。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制定《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推动“双随机”抽查从“有形全覆盖”走向“有效全覆盖”。认真抓好上级转办案件查处工作。2022,全县共执法检查单位25家,其中“双随机”抽查18家,上级转办案件7家;共立案处罚统计违法案件3起。

3.加强数据质量审查和核查。以业务指导为“切入点”,注重对调查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等方式,针对报表审核逻辑关系、审核重点、重要指标填表说明进行强化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数据审核为“关键点”,强化对入库单位和源头数据的监管,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审核,排除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杜绝虚假调查单位和投资项目;按照即报即审、逐级审核的流程,通过机审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模式,严把数据审核关,对于数据异常波动、有修改痕迹、疑似造假的源头数据,核实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防止统计数据失实。2022年,现场核查各行业企业31家,其中建筑业5家、房地产企业3家,劳动工资企业5家,服务业企业3家、工业企业5家,能源企业3家,批零住餐5家,企业研发2家;现场核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个。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情况的提示函5份,涉及企事业(项目)单位27家,对核查中发现的34个数据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和统计调查对象三个层次的学习:一是县委、县政府带头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多层次、多形式学习。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二是局内人员深入学。县统计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专题会议,并结合了各专业的特点,分专业进行了自查自纠,切实筑牢了统计工作“四条红线”,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深刻领会上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三是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全面学。在每年各统计专业年报会上及业务培训会上,县统计局人员向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员等基层统计人员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解释企业信用、“两防”等相关统计法规知识,强调了既要防治少报漏报和瞒报拒报,又要防治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四是常态开展自我学习。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等网络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学习活动,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切实增强防范违反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法精神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县统计局副局长曹东平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暨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专业化领导干部培养班上为全体学员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3.积极开展宪法、统计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宪法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段进行法治宣传,采用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统计宣传点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2022年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朝阳广场以悬挂横幅13条,制作宣传展板8块,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二是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线上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8700人次)和统计法治征文活动,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全市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素材拍摄统计法治宣传短片《弘扬法治精神 奏响统计新乐章》,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热潮。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计划措施不具体,在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中没有具体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执法效果不理想。二是普法形式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还不够,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还不大,没有取得实质突破。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南江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在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上研究部署统计法治相关工作,及时解决依法治统进程中新问题、制定落实工作新举措;印发《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召开全县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现阶段统计法治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南江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法治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促进统计法治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素养和实战水平。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紧跟国家、省统计局的节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不断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坚持业务培训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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