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江县统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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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南江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南江县统计局、南江县普查中心、南江县统计大数据中心、南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6.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04万元,增长51.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2万元,占66.9%;项目支出167.37万元,占3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6.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04万元,增长51.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04万元,增长51.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2万元,占8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万元,占7.86%;卫生健康支出17.75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占5.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67万元,增长64.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较上年度增加0.67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迎接上级各项业务指导等事项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6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1名参公管理人员和1名引进人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入编四川年鉴”“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购买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经费”“统计业务培训经费”“名录库维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经费”“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人口变动调查抽样暨临时性专项调查相关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统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入编四川年鉴”“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购买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经费”“统计业务培训经费”“名录库维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经费”“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人口变动调查抽样暨临时性专项调查相关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综合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所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统计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统计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收集整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实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南江经济加快发展。
2.负责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开展GDP、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国民经济账户、自然资源、人口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三次产业及国民经济行业核算资料。
3.负责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与就业、科技、妇儿“两纲”、社会发展、环境状况等领域的统计,扎实推进“一套表”网络直报。收集整理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等基础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年鉴》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6.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的分析研究和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实施信息管理制度,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组织全县统计法治建设,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改善统计环境,规范统计秩序,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8.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统计内外网建设,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实有人数22名,其中:在编在职20人,退休人员8人,辅助性岗位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0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28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0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2万元,占66.9%;项目支出167.37万元,占33.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南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局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控制制度》《南江县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计局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局年初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制定部门绩效目标,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把握预算动态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工作任务已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项目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应省市调研和检查工作增加。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在2023年度,对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进行了信息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253.75万元,累计折旧187.18万元,净值66.57万元。
(四)综合绩效情况
1.聚焦运行调度,县域经济平稳增长。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8.6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3%,居全市第一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20亿元,增长4.1%,居全市第一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居全市第三位;资质建筑业总产值28.00亿元,增长3.0%,居全市第三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48亿元,增长10.1%,居全市第一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居全市第三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6.3%,居全市第一位;商品房销售面积31.66万平方米,下降14.5%,居全市第一位。
2.聚焦深度融合,党建引领凝心铸魂。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建工作,严格“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突出高质量领学促学。局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印发《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发挥“学习强国”APP、统计系统大讲堂、统计工作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做到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3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规范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牢牢把控“涉数涉统”舆情监管的主动权。
3.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发挥统计“参谋部”“信息窗”“晴雨表”作用。2023年以来,撰写了《2023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分析暨2023年南江经济发展建议》等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优化统计数据发布。紧扣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业、能源、建筑房地产和服务业、农业等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各类统计服务工作。编印《统计月报》12期、《南江统计年鉴—2022》300余本、发布《2022年南江县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稿》等统计数据信息及分析85余条、政务信息140余条。三是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结合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要求,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杜珍贵应邀赴县委党校为2023年乡村振兴干部提能培训班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统计工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印发《南江县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工作“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覆盖全县所有单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和有关案件,强化责任追究。四是积极开展“四上”企业、固投项目申报工作。针对梳理申报入库的企业、项目,会同发改、经信、商务、住建等部门逐一开展实地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项目,及时进行申报。截至10月底共新增工业4家,服务业2家,商贸3家,5000万以上的投资项目3个。
4.聚焦“五经普”,凝心聚力盘“家底”。一是抓好机构落实。印发《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32个乡镇(街道)于今年5月全面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并实质运转;健全完善联动会商、“周通报、月例会”和数据质量追溯控制等机制,构建形成全县统筹、各方参与、分级推进工作格局。目前共撰写《五经普简报》5期、《关于南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情况的通报》14期,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3次。二是抓好经费、人员保障。将普查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多渠道选优配强普查“两员”573人,全覆盖培训并考试持证上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提升普查业务水平和质效。
5.聚焦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持续推进各乡镇(街道)、部门常态化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线上指导+线下培训等形式,不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目前,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1次,共开展业务培训8批次,培训500余人次,组织业务人员基层指导10批次。二是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印发《南江县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涉及南江的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条,实行“清单式+销号式”落实整改、限时办结,切实将整改任务压实到每个责任单位,细化到每个时间节点。三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有序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全县核查企业(项目)552家,累计发现问题525个。目前,525个问题都已整改落实。
6.聚焦服务保障,统筹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强化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南江县统计系统业务大讲堂”,各专业人员结合自身岗位和业务工作轮流授课,形成人人都是“统计能手”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双导师”帮带服务,以老带新,共同提高。印发《南江县统计局机关党员干部“评分制”实施方案》《南江县统计系统行风政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计局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和兼职等问题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年,招录参公1人、引进人才1人,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八级职员1名,聘专业技术中岗九级1名。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安排部署,在有限的人员中,选派2名人员分别担任土门村驻村第一书记和悬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并为挂联村土潭河村农户购买化肥27袋,共计4050元,同时,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村开展帮扶工作,进行农村开展法治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宣传,引导村民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政务公开、爱国卫生、档案、保密、值班值守、信访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常态化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工作经费需求,确保办公秩序安全有序,使机关运行更高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23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99 分。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工作联系欠紧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虽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但还未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全面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程度不高。造成问题的原因是财务人员对具体业务工作不够熟悉,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设置与重点承诺工作联系紧密性不够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有待加强。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主要是历届普查中的PAD设备没有进行及时处理。二是对往年资产未进行彻底清理,未开展全面的资产清理核实工作,主要原因是涉及资产年限久远,难以查证。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预算工作与业务股室工作的紧密联系。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局班子将高度重视,确保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不断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指导培训。组织本单位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线上或线下绩效管理培训会议,提高基层绩效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
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内控体系进行自查,补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高效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