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统计局党组、南江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02-28 14:35 来源: 南江县统计局

2024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南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南江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2024年12月召开全县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深刻分析统计法治建设形势和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干部职工会等,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支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扣统计监督职能,增强统计法治理念。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抓。提请县委、县政府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县委、县政府学习计划和县委党校教学内容。第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1次常委会会议、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集中专题学习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10月27日县统计局副局长魏宏峰在县委党校举办的“南江县2024年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上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了专题解读。同时利用“南江干部讲习堂”契机,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统计负责同志共4批次400余人开展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坚持统计监督联合抓。县统计局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作配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2024年,共回复3批次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部门(单位)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情况征询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全面记录、全程留痕。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举报台账,对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线索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三是坚持树立正确导向抓。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负面清单,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2024年,共回复37批次县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征询意见。

(二)锚定法治职能职责,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一是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好“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双随机’抽查”三位一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县统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2家规上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配合市统计局对1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县统计局会同经济主管部门,对全县商贸、劳动工资、工业、服务业等行业内的21家企业(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最大限度降低统计数据失实风险。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加大对平台数据异动、数据修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今年,下发查询63余次,审核退回存疑投资入库项目15个,向项目业主单位发送提醒敦促函1份。推动统计监督触角延伸到企业(项目)一线,对32家工业解锁企业、17家解锁项目、20家解锁房产建筑业企业进行现场核实。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聚焦“八有八化”,创建“书记项目”,靶向解决统计基层基础短板,切实提升统计硬件、软件管理水平。2024年,申报县发改局、县商务局、下两镇、长赤镇、四川省南江县长赤翡翠米业有限公司、四川南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南江县世纪朝阳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企业)创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县284个调查单位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四上”企业电子台账安装及使用率100%。

(三)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专题研究系统部署。一是全力以赴完成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联合印发了《南江县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涉及南江的5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2条,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限时办结,切实将整改任务压实到每个责任单位,细化到每个时间节点,限时办结。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严把“入退库”审核关。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四上”企业(项目)升规入库56家(“四上”企业45家)、清理退库企业(项目)共49家(投资项目32个)、审批退回不达标入统企业(项目)7家(个)。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组织专人逐条核查近年来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各类通知、来函和文件,逐项查阅存档批文及历史档案中制定或实施的各类文件。经核查,2024年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四)立足统计法治宣传,注重聚焦常态普法。一是聚焦重点人群普法。落实“逢会必普法”,实行专业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以“四上”企业统计员、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为重点,面对面详细解读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今年以来,累计组织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相关培训5场,参训300余人次。坚持“检查必宣传”,以日常走访调研、数据质量核查等为契机,“一对一”送法入企,累计入户普法近100个单位。二是聚焦重要节点普法。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全方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2024年12月6日,在南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邀请主要经济部门、32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统计员代表及企业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拉近社会公众与统计的距离,进一步营造良好依法治统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保障。但是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效能亟待提升。虽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但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仅停留在表面认知,理解不够深入,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二是统计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贯通协同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或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通过“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深入推进送法下基层、送法入企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三)持之以恒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驰而不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稳定性,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及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更加有效发挥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双随机抽查“三位一体”数据质量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数据核查力度,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常态化开展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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