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12 16:09 来源: 县住建局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编发〔2015〕19号)等文件规定,县住建局机关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局编制85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5人(质安站20人、市政管理所16人、代建局10人、安居办8人,房管局11人)。截至现在实有在职人员81 ,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1人。

我局机关设置内设机构设置13个,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访维稳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投资促进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勘察设计股(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股)。我局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市政管理、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中,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外,其余均为非独立核算的股所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有关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2.承担全县住房保障监督实施工作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4.承担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职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和纠纷的行政调解职责,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管理等工作。

6.承担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的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8.指导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9.承担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职责。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对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照明设计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燃气、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县城道路(含桥梁)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11.指导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3.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14.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5.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6386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6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98.15万元。本年支出6386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4万元,项目支出62584.60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880.36万元,支出5988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较去年增加6.66%,本年支出比去年增加6.66%,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保障性支出增大。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南江县住建局内部控制制度》《南江县住建局机关工作制度》等管理办法,涵盖了议事决策、预算管理、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事管理等各方面,事务性规章制度包含会议管理、公文管理、印章管理、日常办公业务、公务卡管理等各方面。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覆盖范围较全面。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2023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了风险,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

4.依法接受财政等监督。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巡察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我单位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性,实现了收支基本平衡,人员经费、重点项目等基本和重点支出。针对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了全覆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得分为98分,自评结果优秀

四、评价结论

  2023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属于“优秀”级别,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等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8日


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